[原创] 单位进行双向选择后,未选上的职工如何安置及补偿?
我单位是一国有股份企业,至今未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在这样的状态下,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量不饱和,人浮于事.想通过定岗定编定责各部门负责人竞争上岗,各部门负责人与员工双向选择后,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现存在的问题是,双向选择后,因现有定编岗位比员工人数少一部份员工没有岗位上岗,或双向选择中员工不愿到某部门而没有上岗,对于这没有上岗的员工公司如何安置及进行经济补赔偿?没有上岗的员工是否叫作富于人员?按富于人员进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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