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小弟拱手了,请教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何界定?(
一般来说,明确界定员工的严重违纪行为是企业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条款之一,问题在于这一行应怎样界定,可以包括哪行具体行为,而由于劳动法不抵触呢?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何谓严重违反,何谓重大损失,怎么界定?
拱手致谢!
RE:[原创] 小弟拱手了,请教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何界定
这些是要靠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来约定的.比如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可以约定为旷工三天以上,有些特殊性质单位可能按小时来定.还有骟动其他员工罢工或闹事也可以作为严重违犯等等.
至于重大损失,可以确定一个金额,比如五万元以上为重大损失,也可以约定一些行为,比如产品工艺资料泄密,丢失一个多大规模客户等.
RE:[原创] 小弟拱手了,请教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何界定
一般情况除必须的法律部分外与公司关系可合同约定,以作界限,若无明文规定的,有人民法院和仲裁委员会裁定RE:[原创] 小弟拱手了,请教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何界定
企业制定自己的制度,报相关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执行,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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