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w218 发表于 2005-9-9 22:29:00

[原创] 初学者,不知大家看得懂不?

我厂于2004年1月剥离了一个二级独立法人单位,那个单位职工就要与他们新成立的单位从新签劳动合同,(按我们的原则就是原来与我们厂的合同是哪年到期,和二级单位就签到哪年到期,)结果其中一人于我厂的合同是2006年8月到期,转签到二级单位时签成2005年8月到期(劳动合同已经鉴证和进档案了),现在二级单位人事员通知该职工签劳动合同了,该职工却不签(而且根本无法沟通),说等到明年才肯签,并说是我们造成的,要我们自己负责.我们现在不知道这种事情该怎样处理:1、就依他,今年不跟他签,等到明年签?2、强制性签,不签就终止劳动合同?3、其他办法?4、这几种方法可能带来不好的后果?谢谢大家提建议。

jw218 发表于 2005-9-9 22:33:00

补充一句

二级单位没有把所签的劳动合同返一份给该职工,该职工手里有一份和原厂签的2006年8月到期的劳动合同。

gxpglyxg 发表于 2005-9-9 22:41:00

RE:[原创] 初学者,不知大家看得懂不?

劳动合同一方主体因企业改制已变更,原厂劳动合同实际上已终止,应以后签合同为准。

jw218 发表于 2005-9-9 22:58:00

RE:[原创] 初学者,不知大家看得懂不?

我们也觉得是啊,可是该职工说签的时候没有看期限,后来单位也没有把劳动合同给他一份,要单位负责,所以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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