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职工违约的赔偿问题
现在对企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负的责任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对比较清楚,但职工违约承担的责任一般都是企业自己制定的,各单位相差甚大,请教专家:1、针对职工违约法律上是否有参考性的指导意见?
2、既然是合同双方应是对等的民事主体,但员工违约的费用支付是按未履行的年限计算,企业违约支付是按已服务的年限计算,这是否值得商榷?
3、职工违约支付的费用是否应和企业违约支付的费用对等,或要控制在什么比例内?
4、要求支付上年的全部工资收入作为违约金是否符合劳动法?
RE:[原创] 职工违约的赔偿问题
有点难,我们也没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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