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羽 发表于 2005-9-12 18:05:00

RE:[原创] 天津户政管理制度

十、保证措施  
  (一)加强派出所值班受理工作。调整充实值班民警,保证在正常办公时间内随时为群众办理户口、身份证,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不让群众跑第三趟。遇有微机故障、停电,不能用微机办理时,要先手工办理,再输入微机。  
  (二)排除干扰,保证群众正常迁移户口。对已建成尚未命名和未编制门牌号码的住宅楼,要先编制临时门牌号,为已进住居民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待正式门牌确定后再为群众变更;不得以新建住宅未设居委会、未安装安全防盗门、未建自行车棚等理由,不给群众办理落户手续;对原住户搬走户口未迁出的,可为新搬入的居民办理落户手续,然后再采取措施,动员原住户尽快办理户口迁出。  
  (三)实行联系单制度。凡属户籍民警调查核实和上报审批的户口,户籍值班民警要当场填写《受理户口联系单》一式三联,交群众一联,群众可在规定时限到派出所查询办理情况。对申办结果要填写《申办结果通知书》,对批驳的户口,连同申报人提交的证明材料退给群众。  
  (四)公开办事制度。派出所在值班室公布市公安局《办理户口、身份证工作规范》及有关规定的提示单和收费标准。设立监督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邦羽 发表于 2005-9-12 18: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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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工作纪律  
  (一)不准故意刁难群众,让群众往返跑路;  
  (二)不准借办理户口、身份证,吃、拿、卡、要;  
  (三)不准弄虚作假或私上户口;  
  (四)不准违反规定,乱收费、多收费。  
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训诫或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或者开除。  
  十二、监督咨询电话  
  (一)市局户政处:户口迁移23394772,农转非23313220,身份证24342780,蓝印户口23329582,夜间电话23396950。  
  (二)各公安分局户籍科:和平分局27113221,河北分局26353570,河东分局84268401,河西分局23313383,南开分局27355168,红桥分局27323737,塘沽分局25893350,汉沽分局25694382,大港分局63222061转251,东丽分局24961504,西青分局27916434,津南分局28392171转2033,北辰分局26392131,开发区分局25323546,蓟县分局29142351转2063,宝坻分局29256285,宁河分局25592442,武清分局29342032,静海分局28941267转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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