旮旯ん尘埃 发表于 2005-9-15 12:24:00

[原创] 關于戶口的歸屬問題

我是04年畢業的,當時簽的公司是江蘇**集團,干了一個月後,離職了.現在向該公司要我的檔案和戶口,他要求我繳納違約金後就把所有我的東西給我.但我在公司所在市的範圍內查找不到我的戶口.對方說是還沒有給我落戶.請教大家:
1.我的戶口現在是在該公司手里?還是已經打回原畢業學校或是老家?
2.按照江蘇省的勞動法我是否應該給對方繳納違約金?

三石 发表于 2005-9-15 17:33:00

RE:[原创] 關于戶口的歸屬問題

1.应是户口已从学校迁入到你公司所在地,但公司还没有给你办理落户手续.
2.干了一个月,说明还在试用期,不知道合同是怎么签的?如果有试用期的话,应该不用付违约金.如果合同没有试用期,并约定有违约金条款,应付违约金.

泥吧 发表于 2005-9-19 17:22:00

你自己应该清楚!

按现行的毕业分配制度,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后,凭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签发接收函给学校,学校凭此开出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给学生,学生凭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办理报到手续。你是否把上述两证交给单位代办?如果压根就没有这两份东东,那有可能打回老家或在学校(自2003年起应届毕业经申请暂缓两年派遣),如果打回老家有时可能会在省会城市停留较长时间,可以向高教厅查询。您所说的违约金应该是毕业生就业协议上约定的违约金吧,除非用人单位实际向学校支付了有关费用或发生实际费用有权追回以外,你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起,就已经履行完就业协议里的相关义务。试用期内辞职是不用支付违约金的,但要支付用人单位实际发生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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