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的情况适合和多家劳务派遣公司合作吗?
本帖最后由 spcchenyue 于 2014-9-25 17:05 编辑大家好!
有个问题需要大家帮忙分析分析
背景:
1、单位目前直接人员的缺口在16人,单位总人数在130人左右;
2、目前和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合作,上周签的合同,到目前为止送了1个员工过来;
3、直接人员的缺口一直存在,用工不是很急;
大家帮我分析一下吧,一个是需要再和其他派遣公司合作吗?另外就是和多家劳务派遣合作有哪些利弊?
求帮助!!!!
我认为是可以的。不过以你们公司目前的规模可能还不太适用。因为公司跟劳务派遣公司其实就相当于购买服务,如果提供同类型的产品,我当然可以选择两种进行比较。这样还可以让他们竞争,更好的为你们公司提供服务。比如像医院,他们的供药商就不止一家,而是数家。所以供药商想要获得更多的药品订单,就必须及时供货,与医院打好关系,提供更好的服务,不然医院可能就不会给他们订单了。 鉴于贵公司这种情况,如果公司本身的招聘能力确实不能满足现行公司运转状态的话,建议可以选择一家长期合作的、稍微有一些实力(包括招聘能力)的劳务派遣公司来长期合作,这样才是对贵公司招聘最好的解决方案。
像是贵公司这样的公司规模,是完全没有必要同时使用多家劳务派遣公司的,这样反而会搅乱贵公司的招聘工作的正常运转。 可以更多家派遣公司合作,比如需要200人,平均分配给几家公司去完成任务,这样可以起到风险转移的好处。不过这个只适合短期用工的,而且招聘到的员工质量也一般般。考虑长期利益的话,可以考虑实力比较好的,特别是专做员工派遣类的,类似泛亚这样的服务商。 在运用劳务派遣模式的初期
可以通过广撒网的方式完成自己的工作目标
同时对劳务公司进行评估
确定后续的合作方式和内容(岗位、人数、价格等)
各个劳务派遣有自己的特点
找到自己需要的才是最重要的
另外一个就是
不要吊死在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上面
一个可能完成不了任务
一个无法形成竞争
没有主动权 个人建议不赞成你们用劳务派遣。一、规模不大,劳务派遣费用相比较可能需要支付费用较高;二、本身缺口不大,且从楼主描述来说一直存在,还不如考虑从其他渠道聘补充;三、如果招聘难的话,建议还是从自身找下原因,是薪酬还是管理者的问题。 13年的劳动法特别针对劳务派遣做了规定,目前比较统一的认识是最多使用10%的劳务派遣人员,有些地方已经按这个比例开始展开工作,贵单位人数不多,使用多家劳务派遣公司,增加的工作量与获取的收益哪个大,还有待斟酌 首先,16人的话是已经超过总员工数量10%的规定了。其次,这么点人还和几家公司合作,不是你愿意不愿意的问题,是 人家愿意不愿意的问题。最后,考虑下改成人才推荐吧,推荐过来的人才直接和公司签合同,做满一定时间,把推荐费给推荐单位。 喃们还是很幸福的,俺们劳务公司只负责从我们手里接材料跑手续,***工资,招人什么的人家都不管。。。 既然不急就没有必要再实行劳务派遣。
要真想实行派遣,最好先研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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