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海1 发表于 2014-11-21 09:26:31

求教精减机构后原部门领导自然免职会存在什么风险?

本帖最后由 spcchenyue 于 2014-11-21 09:44 编辑

    我们公司今年实行改革,大幅度的精简机构和人员,好多部门需要撤销合并到其他部门,这样原部门的领导就没有了岗位,在不跟其做任何沟通的情况下,相当于自然免职让其从事一般工作人员的事务性岗位。这样操作的话会存在什么风险吗?

钟钟^-^ 发表于 2014-11-21 10:08:16

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作岗位、职务和待遇吗?

超逸绝尘 发表于 2014-11-21 13:34:27

生死在世,起起伏伏很正常,在这个关键的时候,管理层才能够发掘出真正的人才。

煜李 发表于 2014-11-21 18:11:38

合同中很多企业会做一些规避。现在讲人权的社会,前期一定要做好沟通,只要思想一致,就什么都不是问题了。对待不同的员工要有不同的方式,比如技术部门和后勤部门,处理方式也不一样,总之就是做好前期的交流比善后容易多了。

gedanqun 发表于 2014-11-22 10:21:05

     还是沟通最重要吧,今年,公司也做了一部份精减人员,当然大提前,劳动合同还是需要看清楚的,约定岗位,职业待遇,合同到期等等因素还是要考虑的范围。把合同做到不到位的员工,可能预估的劳动风险提早去做个方案,以备不时之需。

   风险肯定有的,人各有异,对于工作调岗,员工升职感觉是非常高兴的事情,员工降职,心里肯定有疙搭的,人之常情啊,楼主说,不做任何沟通直接处理,试想一下,会接受吗?我想是不会的。

    沟通时,也要说到有情有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虽然公司制度改革,说白了,这部份员工就是改革的“牺牲品”,多听取对方的想法,然后做出沟通思路,总之,了解情况,把风险降到最低。也是体现人力资源工作,“招得起人,也辞退得人”,呵呵。

    有时特感觉做个事情,HR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但是捧了这碗饭,必须要拿出这碗饭的份量去做好这样的工作!

yayajia 发表于 2014-11-22 10:41:54

首先需要明确你是企业的人力资源,你要做的就是在现行的实际情况下规避风险。
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如果调整工作岗位必须经员工准许,这时候单独找一下员工,说清了合并和撤销的意义,另外既然把他放到这个员工的角度和另一位领导比肯定有差距的,还是用差距做说服较好,并未其画个饼。如果不认同那就看看你的日常奖惩和绩效中是否有此类的规定,找一些证据。

caixu1116 发表于 2014-11-23 11:57:09

变革总是痛苦的过程,既然要变革,总有一些人会再变革的路上做出牺牲。我认为这样的做法并没有什么风险,只是不符合人性。做好沟通吧,我认为如果是那样,他们离开公司去别的公司做更适合的工作对他们来讲更好。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4-11-24 10:46:10

一般在劳动合同里面会有“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等条款。如果确实因为公司实行改革,需要精简机构和人员。最好是事先有与公司的员工有沟通交流,如果能获得职工代表大会等多数的员工同意和支持那是最好不过了。另外就是自然免职,原部门的领导他的薪酬待遇是否发生变化?最根本还是需要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就可以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

annjia 发表于 2014-11-24 13:14:07

看来我们公司的合同条款需要好好改改了

kilinebush 发表于 2014-11-24 15:13:59

基于您的表述:一看合同文本中的相关约定,有的公司实行管理职位聘任制,也就是合同在法律的框架下约定岗位的范畴,但管理职位实行聘任制,仅指工作岗位而言。再次不做详谈。二看公司的管理文化。对这部分人如何安置,也彰显管理方式的方向,实行自行免职带来的影响和矛盾都会反弹比较大,不如做好工作让其离开;如果公司文化倾向人性化,那么可以实行竞争上岗,或做副职处理,对未来的管理都有一定益处;毕竟整合过程中需要新旧领导在其中的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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