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雷斯 发表于 2005-9-30 11:48:00

[原创] (绝对原创)HR们,希望得到你们的共鸣

我是一个HR,最近参加了一个劳动合同签订的培训班,讲课的是一个律师,他对试用期和不固定合同的签订传授了“有利于企业的签订技巧”。初听觉的此人水平极高,充分地维护了企业的利益。然而静下心来沉思,劳动法中订立关于试用期和不固定合同的规定分别是为了保障新进员工和工作满十年的老员工的利益,但经此仁兄的方法之后,结果截然相反,他们的利益非但得不到保障,还有可能被用人单位据此而损害。作为一格HR,我从上班第一天起就被告知要严格站在资方一边,维护企业的最大利益。当劳资双方发生纠纷时,往往是员工站在不利的一方,国家因此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然而此时此刻,这些规定却又保护不了这些人,的确令人痛心。客观上来讲,企业理由法律的空子来做出有利于自身的做法(可能会损害员工利益)也无可厚非,然而作为立法机构与国家权力机关来说,制定好规则,执行好规则应是责无旁贷的。那位仁兄不能被称之为“讼棍”,某种意义上讲他做的很出色,毕竟社会的正常运行要靠健全的法制来维护,光靠人内心的“觉悟”是不可靠的,也是不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相信每个有责任心的社会人都会为健全的法制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的。

皮雷斯 发表于 2005-9-30 11:49:00

RE:[原创] (绝对原创)HR们,希望得到你们的共鸣

补充说一句,希望大家留下宝贵意见,谢谢大家

腾飞酷 发表于 2005-10-1 16:33:00

RE:[原创] (绝对原创)HR们,希望得到你们的共鸣

很显然,谁给俺发工资?
这是生存的首要问题,生存才是硬道理。

sunfeng111 发表于 2005-10-8 11:52:00

RE:[原创] (绝对原创)HR们,希望得到你们的共鸣

这是客观的现实,我们一个人两个人是无法改变的。
我觉得hr们从自己公司的利益出发是无可厚非的,只是另一方面,员工应该加强自己的自我保护意识,也可以充分利用团体的力量,像西方国家搞的工会组织一样,去保护自己的利益。
毕竟社会的利益是所有人的利益,不能只想保护了员工的利益,企业所有者也是人,也有自己的利益,也需要保护,所以应该尽量地公平对待每一个人

阿奴 发表于 2005-10-8 12: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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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自己的前途,我觉得还是照办为好。员工的利益就靠他自己的认识和经验了!

江边一碗水 发表于 2005-10-8 17:09:00

RE:[原创] (绝对原创)HR们,希望得到你们的共鸣

HR不是工会,所以站在企业一边没有矛盾,维护企业利益没有错,但要看那一方做得不好,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该考虑的是理的问题,而不是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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