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桂芳804 发表于 2014-11-24 16:11:39

shaobao0512 发表于 2014-11-24 14: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一个,固定工资包含奖金可以,但加班费是不允许的。因为劳动法明确规定8*5=40小时,一周不多于40小时,超 ...

嗯,明白的,谢谢你的回答

rainytao 发表于 2014-11-24 17:54:58

无论什么行业,综合计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工时制度的申请肯定是必要的,其次,从人力成本考虑,我们还是提倡补休,不到万不得已,我们不予以结算加班工资,通常以加班形式予以消化;再次,加班审批程序上可以严格;最后,万一要核算加班工资,目前似乎还真是盲区。我们当地是按照每月银行收入计算的。但是我们给员工的说法是,我们支付的工资是含了周末加班的。所以,我们还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核算加班工资的。但是就往年的劳资纠纷来看,我们是胜诉了的,但是我们集团下属其他企业,有败诉的。

hxf731 发表于 2014-11-26 17:10:34

感觉贵公司是加班费,是从员工实际谈好的工资中倒算出来的
而且这种倒算通过书面形式,变为基本工资+加班工资=谈好的薪酬
我个人觉得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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