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2008年实施后,很多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涉及到前后时间段的计算。
一、2008年1月1日以前的工 ...
08年以前的,你去查一下当时劳动部颁布的一个文件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好像是94年12月颁布的。除了协商一致和因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不超过12月,其他情况是没有规定不超过12月的。
08年1月新法实施以后,有两种算法,
第一种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月算半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这个是没有上线的。
我的建议是找专业律师咨询毕竟涉及太广,比如年休假,等等问题,再者你父亲这样的无固定期限而且要退休了,应该酌情处理,再就业很难,是否可以缴满社保双方协商 464004436 发表于 2014-12-13 16: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好!
1、经济违约金的话,一点办法就没有了?那劳动者不是很吃亏么?
1、违约金的话,如果公司之前操作都比较规范的话,基本上没有他大悬念,并且还是政府规划,需要关闭的。
2、至于退休方面,我真没办理过。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社保局,是现在办理还是等到60岁在办理?办理需要些什么资料。 本帖最后由 spcchenyue 于 2014-12-16 11:35 编辑
建议先去劳动监察部门咨询,如果回复不满意的话,叫上涉及的相关人员到信访局去。像你这种不仅仅是用劳动法来解决问题。 经济补偿金最高限是12个月,基数是年平均工资/12 此案很明晰。首先要明确的是:
(1)要赔经济补偿金是可以肯定的。
(2)关键的问题点在于经济补偿金如何分段计算以及是否要分段计算的问题。
接下来我们结合本案的实际的情况和法规,一条一条来厘清:
1.《劳动合同法》与2008年1月1日之前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以前规定”)均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且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不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
2,因企业要关停与你父亲解除劳动关系,均属于《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后规定中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3.现在看情况,你父亲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经济补偿年限按照以前规定不受“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的限制,按实际工龄计算。其于1995年3月进入公司,相当于20个月(《劳动合同法》实施前13.5个月,之后6.5个月)。
4.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月标准,:若你父亲前12月的平均工资超过社平工资3倍,则计算公式为实际平均工资*13.5个月+社平工资3倍*6.5个月。若你父亲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未超过社平工资3倍,则计算公式为实际平均工资*20个月。
5.平均工资的定义:是指你父亲的应发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我看看大家的分析,并学习下。 大家是不是也要关注下,这个公司是要关闭的,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关闭也是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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