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21.75还是20.83?
最近看到坛中家人讨论关于综合工时计算加班费的问题,在讨论中,发现自己在做考勤中存在的问题,就是月标准工时是20.83*8还是21.75*8?我在两家单位接触过考勤,他们所使用的月标准工时不论是标准还是综合抑或是不定时都依据的是21.75*8=174小时来计算。查询相关法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月工作日为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8小时。而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除以21.75、小时工资为月工资收入除以174。
原来我犯错时间如此之长。别人传下来的考勤计算方法,我也接过来,不加思考,就这样一直错下去。更可怕的是我又把这种计算方法交接给现在做考勤的,她也是按照老方法。到目前为止,全公司没有那个员工提出质疑。就这样一直错下去......是不是有点像“破窗定律”。
想想,工作中还有多少错误是因为别人这样做,我也这样做导致的,人云亦云。或者说是自己做事情不加思考,概念不清。现在终于有时间跳出先前的圈子,可以认真的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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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个高人的链接关于20.83和21.75的区别:http://www.hrloo.com/rz/71826.html
2.综合计算工时加班费计算有1.5倍加班和3倍加班,没有2倍。参考法规: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五详细的解释综合工时加班费计算问题。 这个计算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的规定来做,还有30天的算日工资的 和萨 发表于 2014-12-18 17: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计算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的规定来做,还有30天的算日工资的
没明白您的意思,能说的具体些吗?前提是不能违法 我还真研究过了20.83和21.75。研究后觉得计薪天数为21.75天/月,工作日为20.83元/月。因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是含薪的,我认为21.75天/月应该没问题。 快乐果果 发表于 2014-12-18 17: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还真研究过了20.83和21.75。研究后觉得计薪天数为21.75天/月,工作日为20.83元/月。因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是 ...
只要跟计算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用21.75,但算工作日货工作小时,还是20.83合法 我们也是21.75来算的吖,还真没人提出异议。 学习了,我们一般都是按照21.75执行,但实际操作过程中核算工资都是按照当月实际天数折算的(30天或31天)。地方还是又地方特色的。 20.83 21.75,本公司一直用这个标准。 vian林 发表于 2014-12-18 18: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也是21.75来算的吖,还真没人提出异议。
21.75*8=174而20.83*8=166.64感觉计算起来不是很方便,四舍五入会好些。
企业中明明知道不合法,一时也很难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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