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好好沟通,没有解决不了的事,首先需要交接的事项是属于事务性的杂事还是涉及公司机密的大事,既然作为管理者,基本的职业操守肯定是有的,你作为协调人,找个合适的时间把双方当事人约到一起吃个饭,大家在饭桌上也不好意思撕破脸皮,把双方的问题提出来,各让一步,退一步风平浪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接收人估计也是看见一摊子事心里窝火,话说开了就好了,事务性的可以交给助理去办。
大家好聚好散,以后见了面还是朋友,俗话说多个朋友多条路,何乐而不为呢 据我所知,我们公司要求的是,如果负责公司核心工作和项目工作的,需要在离职后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公司照样发给薪水。
交接确实是个很有艺术的事情,像我也很纳闷如果我要离职,该如何把手中的工作交接出去,呵呵。
但更多还是公司整体文化倾向吧,从自身出发做个负责的人,有始有终;从对方考虑多为他人着想,尽量给对方解决麻烦。 离职未交接清楚缓发工资只是公司对员工的说法。
如果员工去劳动监察举报,还是乖乖把工资发人家的呀。
即使是有经济纠纷也是走民事诉讼,不是扣着工资不发。
我在写在职研究生论文,需要匿名问卷数据,请帮我填写吧,谢谢您!http://www.sojump.com/jq/4269507.aspx
谢谢大家的建议,真是受益良多。在反复两头沟通都无果的情况下,真是一肚子火,于是,昨日我把两个总经理,接替岗位的人都拉在一起,就说了两句话:“第一现在是年底;第二,区劳动局就在公司后面,走过去也就十分钟”。结果,总经理马上就说:“约明天过来交接吧”。然后再给员工电话,也告诫了一番。今天一早,这交接双方都准时达到,交接出奇的麻利。真是不知怎么说好了,好像他们根本不知道这些道理似的,真无语,好在事情总算往好的方向去了。 兰泉 发表于 2014-12-26 18: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交接要有具体清单,要约定具体时间,公司制度不明确非要领导发话 ...
离职员工是公司的财富,这话很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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