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加班时间问题
本帖最后由 spcchenyue 于 2015-1-8 13:56 编辑2015年开始了,又是一个忙碌的一年啊。
呵呵,生活并工作着~~~~~~~~~~
现实情况:
2014年我司一线工人离职人数600多人(1-7月将近500人,8-12月100多人),全年一线工人离职率差不多34%。
下半年离职人数降低原因:6月份调整了方案,一线工人每月加班数在30小时以上(我司正常是五天八小时工作制)。
2015年计划:农历年后(3月份起)排产仍旧按照员工加班在30小时以上。
我记得全年加班数是不能超过432小时的。但是我网上查了下,也没确定的说法。
想求教下,这个432小时是个什么概念。谢谢!
首先感谢各位的解答。谢谢!, y$ M4 H! L$ `6 D
0 c* s( p( C x3 F
劳动法律法规其实大家都明白,现在的问题是如果出现问题,实际加班数超过432小时,那么会有什么隐患的发生。我记得以前培训的时候,有位讲师说过,如果加班时数超过432小时,那么员工如果在上班之外发生的各类情况,公司同样承担责任。
不太清楚,愿意聆听高手论道 如果有淡旺季的,就别按正常工时,按综合工时 每月加班小时数不超过36小时,12个月(一年)就是不超过432小时。 同意楼上的好学习天向上同仁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36*12=432】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不能超过36小时,432=36*12。但规定是死的。很多厂加班每月都超过36小时。 鱼向反方向游 发表于 2015-1-7 16: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 ...
好详细吖 鱼向反方向游 发表于 2015-1-7 16: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 ...
是滴,很详细~ 小差火 发表于 2015-1-7 16: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不能超过36小时,432=36*12。但规定是死的。很多厂加班每月都超过36小时。 ...
这就是法理与现实的差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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