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辞退员工有风险吗,求教!
公司最近决定要辞退一名工作已经一年多的员工,感觉员工的工作态度和能力越来越不行。我们公司都是按照3500的薪资来签合同的(实际员工工资都比较高的)。然后每月工资都是财务以个人名义打款至员工工资卡,对审计啥的都是说3500元都是现金给员工的。所以应该是查不到什么记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辞退员工,按照N+1,然后按照3500的合同工资来赔偿,会有风险吗?
因为合同都是签的3500,所以社保公积金也是按照这个基数来的。
请问怎么来辞退,会比较好?
如果员工不愿意,去仲裁,他能拿自己每月的银行流水作为工资证据吗?因为工资不是以公司名义打款的!
等待,多谢!
员工的银行流水显然不能作为工资证据!!!想都不要想
!!!
不过你如何证明给员工发过工资呢?
顺便问一句你们从哪找的审计?没有记录都能通过? 我觉得要从他工作态度找出口,按违纪解除,而不是老想着给补偿金 工作能力不行不能凭感觉,要由真凭实据。已经工作一年多了,现在感觉不行,有没有和员工沟通一下,找出问题的所在,而不是一味地想着辞退。 一、要有事实证明其不符合职责要求;二、要有发现不称职后的相应培训技能提高满足工作要求或调岗仍然不符合要求记录;三、至于员工一般是同工同酬,劳动诉讼会考虑这块;四、至于补偿的标准一般会协商;五、银行流水如果能证明私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度可能会起到作用,这一块我也不肯定。 你家公司还需要审计?财务都用个人名义发放工资,还需要审计干什么呢?
最好的辞退方法就是协商解除。
非要来硬的话,财务虽然以个人名义汇款给员工,但毕竟财务与公司是有关联的。这个如何界定不好说。
可是仲裁时,劳动法是偏向弱势群体的,我倒认为公司败诉可能性大一些。
找个法务咨询咨询吧! 3500有的是办法给你破了。就看那员工会不会了。 我个人觉得以财务个人名义发的银行流水应该不算证据。但存在另外一个问题,发现金,员工有没有签字,如果没的话,我觉得公司的风险太大了,不只是赔偿金的问题,要是员工反告一个没发工资,就玩大发了。 我个人觉得以财务个人名义发的银行流水应该不算证据。但存在另外一个问题,发现金,员工有没有签字,如果没的话,我觉得公司的风险太大了,不只是赔偿金的问题,要是员工反告一个没发工资,就玩大发了。 从公司角度讲,辞退员工还是要有理有据吧,凭感觉来说这点不太好,可以从公司的制度绩效等方面收集证据。
说白了你们还是想解约又想少给钱,为什么不和员工协商解决呢?
我个人也有一点疑问,若是有其他员工证明实际公司发放工资数额不是3500,这种情况能为员工胜诉提供帮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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