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弓钦 发表于 2015-3-23 08:42:03

{:5_246:}首先,劳动合同订立生效的基础是“协商一致”,如双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协商一致劳动报酬含社保,就有合理性(作者提供案例信息不全,如王某是否为非全日制用工,或王某个人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等客观存在情况);其次,从司法实践上,一般是举证责任倒置,王某这种情况申请仲裁的话,一般社保问题仲裁不会予以支持,可能会转至稽查部门处理此事。至于双倍赔偿,一般仲裁会予以支持,除非公司能够提供是因为王某个人原因导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jiejiehr 发表于 2015-6-1 17:16:50

somen 发表于 2015-3-19 16: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上的基本都回答了。

有两疑问:从社保中心取得的工资单上显示公司有缴纳社保,但是员工本人每月是无工资 ...

不好意思,离开数月,才回归中!
社保中心的工资单估计来自企业每月上交的材料,但是个人确实只是每月拿现金,每个月去财务签个字领下钱就是。
个人合同公司不予提供,私人企业总是不按正常流程走的。

义贤朱茂林 发表于 2015-7-15 17:48:07

根据钟某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发现,钟某就职的某公司在员工工资发放和申报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费方面存在问题,并未按规执行。市劳动监察支队责令该公司在2012年12月29日前按规定支付拖欠钟某的工资,并且在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申报并缴纳应为钟某缴纳的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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