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此表示怀疑,原因:1.记录显示该员工上家本地单位继续给其买到入职的第三年方停保;2.员工没有其他证明资料;3.公司也没有当时的记录、管的人也换了;4.社保局说当时的申报资料也没有了。
公司认为应当谨慎:1.原因未明,不知道是谁的过错,是员工主动或已经同意当时的做法;是当时人事的疏忽;还是社保局多收了钱缴不进去但没有通知公司?;2.书面证据不足;3.早期社保的缴纳(纸质申报、且有的是试用期方申报的)还是不规范的,这会助长该类事件公司站在被动的局面。
这名员工仅凭社保清单和劳动合同,有打赢官司的可能吗?
俊汐 发表于 2015-4-6 09: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提问:1、该员工前单位和现单位是在同一地区吗?若在同一地区,在前单位未停保的前提下,现单位如何参保?H ...
版主有何见解? skysnet 发表于 2015-4-12 10: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版主有何见解?
你都没有把我的疑问解释说明,我怎么给你建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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