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连续休假,为的是休节假日如何处理?
我们集团的原一分公司总经理,因重新竞聘没成功,休起了病假,第一次连续休了一个月,正赶上春节,于是写了休假条,春节的假休完后,又请了21天病假,接着又写请假条,再休当月的正常假,他这样做,法律上没找到相应不合理条款,总结一下:休病假时还想休当月的周六周日的假,讨论一下如何处理? 公司难道没有休假管理制度吗?怎么可能无限制的休假呢,至于是病假,那对病有做核实吗?若确实生病,是否确需休这么长时间呢 周六周日的假?不懂什么意思。因为你发病假工资,是按照21.75天的工作日计算的,双休日本身是不计入工作时间的,也就是不记入病假工资的,是他本身应休的时间,不管他是否病假关于泡病假,你们可以按他的病假条去医院医务科核实,带他去医院复查,如果他的病假条时间上衔接不紧密,以旷工解除 休病假时还想休当月的周六周日的假,讨论一下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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