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事服务费,你知道吗
为改变“以药养医”的现状,充分尊重医生的学术能力,提高医生的积极性,2012年5月,北京市医改推出了新政:选取试点医院,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和药品销售加成的费用,对试点医院收入来源进行结构性调整,建立“医事服务费”。即按照医师职级确定患者在门诊、急诊及住院时的医事服务费。目前试行该政的有积水潭、同仁、友谊、朝阳、天坛5家医院的部分诊室。 一、医事服务费收费标准门诊医事服务费按医师职级确定,普通门诊42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门诊100元,除以上四类级别外,特需门诊的专家费用不在此次改革试点中,依旧是100元、200元、300元等。医保定额支付每人次40元,医保患者出示医保卡直接支付个人负担费用2元、20元、40元和60元。除门诊外,急诊和住院也有医事服务费,其中,急诊医事服务费为每人次62元,医保报销60元,个人支付2元;住院医事服务费每床每天80元,按照住院比例报销。非医保患者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因此需要支付全部的医事服务费。二、实施前后药品花费对比实施医事服务费后,医院取消15%药品加成,药品价格会比之前降低15%,但药品的标价不变。如某药品原先价格为100元,现在个人花费85元就可购买。医保患者与非医保患者均可享受取消药品加成带来的药品费用降低的优惠,下面举例说明:
三、孕妇产检、住院医事服务费报销
孕妇产前检查平均在10次左右,所以,存在医事服务费的医院,生育保险报销医事服务费不超过10次,每次定额报销40元。对于享受生育保险的孕妇住院分娩或住院做计划生育手术,住院医事服务费定额报销每天80元,最多报销5天。
四、改革的好处
(1)医事服务费这项医改措施从根本上切断了医院收入与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关系;(2)利于患者的合理就诊,避免患者过多的涌向专家门诊,让专家可以为更多疑难杂症的患者服务;(3)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和15%药品加成后带来的直接费用减少,不管你是医保参保人员还是未参保人员都可享受;(4)医药分开改革前后,本市80%以上的普通门诊医保患者每人次个人支出由3元减为2元;(4)可利于杜绝过度用药、滥用药等现象带来的间接费用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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