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与公司签定离职时间,公司是否可以随意更改
我6月27日入职,但是公司一直没有为我办理转正手续,也并为以任何方式告知我是否转正。但是我们公司试用期和转正后按一般情况工资是不变。我9月30日提出离职,领导的10月12日批准的离职日期是10月26日。但是现在突然因为工作,突然委派出差的任务,并把10月27日的工作已经安排好。请问这是否符合劳动法。我的下一份工作已经定好10月26日上班,如果不能更改,我还有别的办法吗?RE:[原创] 与公司签定离职时间,公司是否可以随意更改
这样问题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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