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长假中包含法定假,要计给工资吗?
本帖最后由 ssund 于 2015-8-31 11:10 编辑员工请二个月的事假:9/1-10/31,这其间有9/3 9/27(中秋节)10/1-10/3(国庆节)。
问题:
1、9月3日可以不计给工资?
2、中秋国庆法定四天的假要给工资?
本帖最后由 ssund 于 2015-8-31 11:11 编辑
如果中秋国庆不给工资,员工要写三张请假单,即把法定假的时间排掉。这样要给工资了吗?
根据公司的放假为如下:
第一张请假单是:9/1-9/25(26、27、28公司放中秋假);
第二张请假单是:9/29-9/30;
第三张请假单是:10/6-10/31(10/1-10/6公司放国庆假)
我觉得事假期间含节假日是应该发放员工节假日的薪资的,节假日本来就不用上班的,我觉得应该发放节假日的工资。目前我们公司也是这么操作的。但是在提休假的时候我们是会剔除节假日的,这种情况就分段提休假,而且公司的e-HR系统中节假日也不能提报休假,系统会报错。 有法规,参照法规的, 如产假,正常产假是把国定假日算在产假日里的,但晚育多出来的一个月产假,是不包含国定假日的;
没有法规的,我们一般是,如果是病假,按出勤日结算病假工资,法定节假日按正常出勤,如果是事假一个月,我们直接这个月是没有工资的,具体法律细则条款目前没查到有参照的 也鱼 发表于 2015-9-2 16: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法规,参照法规的, 如产假,正常产假是把国定假日算在产假日里的,但晚育多出来的一个月产假,是不包含 ...
如果分开写请假单,把全部人都不上班的法定假剔开来,会不会给? 人都到哪儿去了………… 是这个问题,太老掉牙了吗 自已再进来看看 ssund 发表于 2015-9-4 09: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分开写请假单,把全部人都不上班的法定假剔开来,会不会给?
没有法规的,需要参照公司制度具体来参照,如果你们公司认可这种操作模式,当然可以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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