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岗位调整,员工反悔了,怎么办?
本帖最后由 HR剑客 于 2015-9-8 09:49 编辑D员工在公司任行政专员职务,9月份合同将要到期,因平时工作态度不积极,工作表现不佳,8月份的时候(提前1个月),经与员工面谈,公司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但岗位调整为仓管员,当时员工表示同意,并在意向书想签字确认,9月初员工又提出反悔,不同意调到仓库去任职。大家说作为HR(与行政地属同一部门)肿么办比较合适? 我先来占个沙发 这个我也不知道
我想我的做法就只能是重新招个仓管,然后炒掉他
但是签了合同的,我这么做也是违法的,菜鸟等楼下大神解答
呜呜呜,今晚回家开始看《劳动法》
fighting~~~ 我稍微的理一下思路:看情况是,本来该名员工合同该到期的,所以公司提前一个月提出愿意与其续签,但须进行岗位调整。当时员工同意,并有意向书为证明,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之后变更相关内容,并留有书面证明,这是符合劳动法第三十五条的。
现在就是劳动者单方面反悔,现在可提出了什么条件?是想调回原岗位?还是想辞职?若是辞职的话,那就好办。但若是想调回原岗位,那也是不可能的,毕竟合同就在那里摆着。
所以我的建议就是,可以进行相关培训,并留下相关书面证明。然后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个人浅见,不喜可喷~~{:6_290:} 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和他协商谈补偿,让她走人。
或者有没有 关于签异动后不到岗相关的规则,以违规为由辞退。不用给补偿金。 丙饼 发表于 2015-9-9 23: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稍微的理一下思路:看情况是,本来该名员工合同该到期的,所以公司提前一个月提出愿意与其续签,但须进 ...
说的太好了。 超逸绝尘 发表于 2015-9-10 22: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的太好了。
{:soso_e112:}尘版过奖了~~
我认为,每个单位都要做好员工关系的管理,人情去处理一些问题;企业方确实因该名员工不符合条件,按正规程序操作,何必去研究劳法,结果弄得我们自己疲惫,公司工作氛围也糟糕,我是这么认为的哈 既然公司人性化在先,调岗续签合同她都不同意,那就不续签合同了,合同到期给一个月补偿金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算了,但要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给书面通知! 继续给D员工做思想工作,向其说清楚岗位调整的理由,劝劝员工站在公司和各级领导的角度思考一下,如果这次还是无法协商一致让其到仓库任职的话,那就只好劝退了,因为当初协商岗位调整时双方已一致同意,D员工也已经在意向书上签字确认,并不是公司单方面做出的决定,应该严格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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