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80s1b27 发表于 2015-11-8 22:05:07

企业搬迁,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合同中的工作地点是在某地级市或某县(郊区),现在企业搬迁,地点并未超出该地级市或县(郊区)的范围,如职工不愿意搬迁至新地点而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取决于以下因素:
搬迁后新址与旧址的距离、新址的交通与通勤情况(单位有无安排交通车接送职工上下班以及职工上下班的在途时间是否计入工作时间)、岗位职务(高管开车上下班,影响较小),
在本起案例中,新址与旧址相距10公里,新址是在郊区,交通不方便,无地铁,公交车也很少,未为职工安排上下班的交通车,职工平时是骑电动车,搬迁后要多骑30分钟左右,最后当地的仲裁委认定搬迁影响了职工的上下班,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龚蕾 发表于 2015-11-9 09:31:59

yangjieyu 发表于 2015-11-9 09:47:37

当地仲裁委是猪吗?多了10公里就要支付补偿金,那北上广地区上班,坐地铁还得倒公交,人家怎么没叫着要交通补助,地级市能有多大,从东到西坐车都不会超过1小时,都这样作风企业怎么发展,不怪贫穷落后呢!

浮云SL 发表于 2015-11-9 10:29:18

这种情况企业还需支付补偿金?{:soso_e103:}

煜李 发表于 2015-11-9 16:59:30

现在的员工很难说,首先想着要公司补偿,会选择不同意去,这样就会产生经济补偿金。企业的做法是,把员工后勤方案做好,包括搬家费用,搬迁后的交通补贴等等,取得各部门经理的同意后,再由经理向下级传达和说服,基本不会出大问题。员工只要经济利益不受得损失,一般不会和公司作对。

s80s1b27 发表于 2015-11-9 18:40:03

回3楼,仲裁委是因为考虑到新址的交通通勤情况而认定企业需要支付补偿。如果是在北上广等交通便利地区,可能就不支持了

管水 发表于 2015-11-10 10:30:16

那企业在省内开分店,都得招当地的员工,管理人员也不能外派,你让企业怎么经营下去?

生命之轻 发表于 2015-11-10 15:12:23

如果对方在深圳,同一行政区域是不会经济补偿的,实际仲裁中也是不支持这种说法的。

r1igrm9w 发表于 2015-11-11 11:41:36

rainytao 发表于 2015-11-11 12:01:14

个人认为此案例中劳动合同本身关于工作地点就约定不明确,郊区,范围太广,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现在有纠纷,最好协商解决,若我是仲裁,也会认为该支付经济补偿的。毕竟,新的地点给员工带来不方便是事实,而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地点的约定本身也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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