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问题 发表于 2005-11-25 00:40:00

[原创] 各位大哥帮我解答一下好吗???

题2:拓源公司的组织结构
拓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85年的计算机和设备公司,由于其优质而又新颖的产品、富有想象力的销售方法和为公司客户提供的优质服务,已经发展为国内该经营领域的前列企业,销售额逐年上升,利润率也比较高。1996年,该公司股票上市。上市之后股票价格就节节上升。为此该公司已经获得了投资者的青睐。然而公司总裁不久发现,一向运行良好的组织结构,现在已经不能适应该公司的需要。
多年来,公司是按照职能系列组织起来的,由几位副总裁分管财务、销售、生产、人事、采购、工程以及研发。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已把其产品系列扩大;从商用计算机扩展到电动打字机、复印机、电影摄影机和放映机、机床计算机控制设备等。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注意到企业中存在以下不良情况:该公司的组织结构使总裁办公室以下的人员和机构无法对公司的利润负责,无法适应目前在国外许多国家进行的广泛业务,而且还加重了销售、生产和工程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壁垒,使它们难以进行有效协调。此外,有许多决策似乎除了总裁办公室之外,任何低于这一级的部门都不能做出。
因此,1997年,总裁将公司分为15个在海外独立经营的分公司,每个分公司对利润负有全部的责任。然而在实行公司重组和人事职能方面出现了大量的重复,各分公司经理无视总公司的方针和策略,各自经营自己的业务,公司正在瓦解成一些独立部门。在此情况下,总裁意识到自己在分权的道路上走得太远了。于是,他撤回了分公司经理的某些职权,并要求他们就一些重要事项决策征得公司最高管理部门的批准。包括:超过10万元的资本支出;新产品开发和推广;销售和价格策略;人事政策的改变等。分公司的一些经理看到他们的这些自主权被收回,非常生气,并且公开抱怨公司的方针摇摆不定,一会儿分权,一会儿集权。总裁对于自己处于这种情况感到十分忧虑。
[问题]
1.拓源公司1997组织结构调整是怎样进行的?
2.事业部制的特点是什么?
3.对于公司总裁从分权到集权的做法,你认为如何评价最合理?
4.总裁在设立15个独立的分公司时,你认为他犯的最大错误是什么?
5.你认为此案例最能说明什么管理原则?

选题3:巴恩斯医院
下面这一事件发生在天气凉爽的10月的某一天。地点在圣路易斯医院。
黛安娜.波兰斯基给医院的院长戴维斯博士打来电话,要求立即做出一项新的人事安排。从黛安娜的急切声音中,戴维斯能感觉得到发生了什么事。他告诉她马上过来见他。大约5分钟后,波兰斯基走进了戴维斯基的办公室,递给他一封辞职信。
“戴维斯博士,我再也干不下去了,”她开始申述:“我在产科当护士长已经四个月了,我简直干不下去了。我怎么能干得了这工作呢?我有两个上司,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要求,都要求优先处理。要知道,我只是一个凡人。我已经尽最大的努力适应这种工作,但看来这是不可能的。让我举个例子吧。请相信我,这是一件平平常常的事。像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
“昨天早上7:45,我来到办公室就发现桌上留了张纸条,是达纳.杰克逊(医院的主任护士)给我的。她告诉我,她上午10点钟需要一份床位情况报告,供她下午向董事会做汇报时用。我知道,这样一份报告至少要花一个半小时才能写出来。30分钟以后,乔伊斯(黛安娜的直接主管,基层护士监督员)走进来问我为什么我的两位护士不在班上。我告诉她雷诺兹医生(外科主任)从我这要走了她们两位,说是急诊手术正缺人手,需要借用一下。我告诉她,我也反对过,但雷诺兹坚持说只能这么办。你猜,乔伊斯说什么?她叫我立即让这些护士回到产科部。她还说,一个小时后,她会回来检查我是否把这事办好了!我跟你说,戴维斯博士,这种事情每天都发生好几次的。一家医院就只能这样运作吗?”
[问题]
1.这家医院的正式指挥链是怎样的?
2.有人越权行事了吗?
3.戴维斯博士能做些什么改进现状?
4.“巴恩斯医院的结构并没有问题。问题在于,黛安娜.波兰斯基不是一个有效的监管者。”对此,你是赞同还是不赞同?提出你的理由。
5.波兰斯基可以利用哪些权力基础来使自己更好地处理冲突的要求?

选题5:索尼和菲利浦之争
CD是由荷兰菲利浦公司和日本索尼公司率先开发成功的产品,其市场前景诱人,为了争夺市场份额.两家电子业巨头在CD技术诞生伊始,便开始了一场营销上的明争暗斗。   
    当时菲利浦公司在技术上稍占优势,但在把CD产品推向市场前却颇费周折。这是因为老对手索尼公司以后劲十足著称,有许多新产品他们并非是始作俑者,却往往凭着先进的技术和高明的营销把“师傅”搞的狼狈不堪。这是菲利浦长久的一块心病。
    为了避免出现这种局面,菲利浦公司决定说服索尼公司,使两家的产品能够同时上市,条件是菲利浦公司和索尼公司分别开拓欧洲市场和亚洲市场,两年内彼此井水不犯河水。菲利浦公司是一家欧洲公司,在欧洲有很好的市场基础,只要索尼公司不插手,赚大钱是不成问题的。而且欧洲市场与北美市场关系密切,两年后再杀向北美市场可谓顺理成章,放弃欣欣向荣的亚洲市场固然可惜,但做点牺牲买个太平是值得的.为此,菲利浦公司暗地里洋洋得意.
    但是,索尼公司并没有轻易就范,它提出了另一个方案:将CD产品分为AB两种,A为高价位产品,B为中低价位产品,两年中两公司各只能选择一种产品进行生产,作为技术转让的回报,索尼公司把决定经营哪一种产品的优先权让给了菲利浦。
    菲利浦公司在深思熟虑后选择了经营B类产品,它认为:价格适中的新产品容易被顾客接受,有利于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A类产品尽管利润较高,但顾客群体比较局限,需要较多的营销投入.菲利浦公司的选择正中索尼公司的下怀。
    尽管菲利浦公司无论如何选择,双方都有利润可图,但一定有个利多利少的问题,索尼公司是不会无缘无故提出两个方案的。而让菲利浦公司自投罗网正是索尼公司的目的所在。那么经营A类产品和经营B类产品到底有何不同?索尼公司为什么敢把决定权交给菲利浦公司?
让我们看一下索尼公司是如何分析CD产品消费群体的。他把购买CD产品的顾客分为三类,第一类他们在购买质优价高的产品时很少考虑价格;第二类是想用新产品显示自己的身份的人,他们虽然对音乐不甚了解,却会不惜血本购新产品以引起别人的注意;第三类是普遍的音乐爱好者,他们对新品有一个逐步认识接受的过程,对价格较为敏感。显然,第一、第二类顾客是CD产品上市后的主要消费群体,其中,第一类顾客对中低价格的产品根本没有兴趣,而对产品所知有限的第二类顾客会与第一类顾客选择同一品牌来炫耀自己的财力和“鉴赏力”。在新产品价格回落,各品牌价格趋同时,那些知名品牌将成为大众消费者即第三类顾客选择的对象。索尼公司的想法在以后两年的市场发展中得到了验证,它不但成为了CD产品的龙头老大,而且还在消费者中造成这样一种错觉:菲利浦公司的产品没有索尼公司的好。至此,A类产品和B类产品的区别已无需赘言。   
[问题]
1.索尼公司为什么敢把经营哪类产品的决定权交给菲利浦公司?
2.菲利浦公司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3.两家公司决策的依据是什么?

无心快语 发表于 2005-11-25 17:15:00

RE:[原创] 各位大哥帮我解答一下好吗???

现在还没有足够的时间分析,顶一下先,以后慢慢再来探讨。

不_是很帅 发表于 2005-12-13 14:35:00

RE:[原创] 各位大哥帮我解答一下好吗???

是啊给点时间好好研究研究啊

earhot_001 发表于 2005-12-14 09:47:00

RE:[原创] 各位大哥帮我解答一下好吗???

先看看.

even114 发表于 2005-12-14 16:44:00

RE:[原创] 各位大哥帮我解答一下好吗???

你太贪婪了,一题还帮你支招,你倒来下猛药,一口气就是三个案例N道题,不答了,不答了

必达管理培训网 发表于 2005-12-16 12:06:00

RE:[原创] 各位大哥帮我解答一下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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