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 劳动纠纷您经常忽略的N件小事
病假能休多久病假最多可以请多长时间,很多职工并不了解。但是据统计,目前因为病假而起的劳动纠纷着实不少。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有关规定,病假长短与工龄有关。最长的在单位工作20年以上的职工可以休病假24个月。最短的是工作5年以下的为3个月。
病假工资支付标准则根据有关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该向其支付病假工资;最低的为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最高的为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100 %。
试用期能否享受
正常职工的待遇
2004年9月8日开始,刘先生到某公司任职,试用期为3个月,后来公司两次延长刘先生的试用期近两个月。延长期满后,公司解除了与其的劳动关系,并结算工资。随后,双方对刘先生被辞退时是否在“延长试用期内”、“该不该得到经济补偿”发生争议,并因此对簿公堂。
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主要过错在于某公司。
黎建飞教授介绍说,根据我国《劳动法》,试用期的劳动者应该享有和正常职工一样的权利和待遇。
旅游受伤可否属工伤
方建坤是福建省华福证券公司莆田涵江证券营业部的经警,1998年8月30日,证券营业部组织员工前往福建东山岛旅游。在单位组织进行的“枪弹射击比赛”体育活动中,方建坤右眼被塑料飞弹(彩弹)意外击中,造成右眼晶体破裂,虹膜100%脱落。最终莆田市涵江区法院判决应按工伤处理。最终方建坤得到公司的工伤赔偿款人民币74000元。
该案审判长黄玉书表示这起案件是一起特殊的工伤性质认定,职工参加本企业所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比赛时负伤可以比照因工待遇处理。
“违约金”约束啥
张小姐去年大学毕业后,与沪上的一家公司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张小姐于前些日子提前30天向单位递交了辞呈。但用人单位一直未予办理退工手续,张小姐不得已提起了劳动仲裁。
律师提醒: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设定违约金只限于两种情形:一、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二、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当单位出资给某位员工特殊待遇,而非给予所有员工时,才可以设定服务期。
就张小姐的情况看,她的“落户”费用是自己承担的,单位只是操办手续,因此这不算“特殊待遇”,单位不能给张小姐设定服务期。所以,只要张小姐没有违反保密协议,就不该交纳违约金。
工资与商品销量挂钩
某珠宝经营公司招录了一批营业员,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他们的月工资标准为800元。由于该公司的经营效益持续下滑,公司领导决定营业员每月必须将一定量的珠宝卖出,否则按比例扣减工资。在工资被扣后,小张等10名营业员申请仲裁,最后胜诉。
律师提醒:珠宝商品能否卖出属于其经营行为的一种风险,而经营风险应当由经营者承担;劳动者不是经营者,其仅对自己提供劳动的质与量负责,除了在特殊岗位(如营销)并进行明确约定等极少数情况外,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因商品不能卖出而减少。
聘用制干部
该什么时侯退休
年近50的宋女士,在要求单位明确其退休年龄为55岁遭拒后,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其工作单位明确聘用合同中她的法定退休年龄是55周岁。黄浦法院近日对这起罕见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不支持宋女士的起诉。
该法院认为:按规定,聘用制干部受聘10年,在聘用岗位上符合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至55周岁的可以按干部办理退休手续。对于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女同志,是否继续聘用,由单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工作需要、本人愿意、领导批准的原则,自主决定,遂对宋女士之诉不予支持。
特殊行业者特殊对待
身为江西省于都县燕向铁山垅钨矿子弟学校老师的吴仕燕想要辞职,却因其教师身份处于两难境地。
江西名德师律师事务所万律师告诉记者,像教师、律师、医生等类似于公务员的职业,与单位产生劳动纠纷的,只能按相关的行业法律向法院进行专门的行政人事申诉。
黎建飞教授认为,目前我国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太窄了。直接导致现在很多明明属于劳动纠纷的案件既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也不能按照劳动争议案件提起诉讼。
合同规定的津贴、奖金
可以不发吗
由于单位多次拖欠津贴、奖金,上海市某公司业务员汪小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立即办理退工手续,并支付欠付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公司答复汪小姐,解除劳动合同应按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并应继续上班一个月。双方发生了争议。
按照上海市的规定,劳动报酬包含了各种形式的工资,也包含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津贴和奖金。
律师提醒:双方合同约定公司应每月支付汪小姐的岗位津贴是确定的,合同中并没有可以不支付岗位津贴的约定,汪小姐提出立即解除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无需再继续工作一个月。公司除补发欠发的岗位津贴外,还应支付汪小姐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新闻原声-
还我劳动权利
2005年10月17日,沸沸扬扬的性别歧视案暂时落下帷幕。申诉人周女士败诉并承担全部费用。
周女士系原建行平顶山市分行职工。今年55周岁的她认为自己身体很好,可以胜任工作没有到必须退休的地步。要求与男职工一样享有60周岁退休的权利。但银行认为,周女士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必须退休。10月11日,平顶山市仲裁庭做出裁决:因申诉人未提供支持其观点的有效证据和法律依据,故仲裁庭对申诉人的申诉请求不予支持。
据北京市一中院统计数据表明,一中院2001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42件,到2004年已经上升为784件,成为增长最快的民事案件类型之一。
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黎建飞的话说,“现在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大大增强,劳动关系中经常被忽视的小事往往最易引起劳动纠纷。”
来源:中国人力资源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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