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求助遣散费问题!!! 急,谢谢!
求助遣散费问题!!! 急,谢谢!我于2005年10月10日进驻A公司签订三个月的适用合同,在11月10日发放薪金后的一天,公司出现些事情,随后公司告之员工先休息在家等后通知,到现在将尽一个月没有任何的安排通知,我从各处得到的消息是公司是要解体.这样的话想问一下:
一、一、如果A公司真的要解体的话,A公司是否有义务提前通知我?应该提前多长时间?
二、如果A公司真的要解体的话,我这个在家休息的11月的薪金A公司是否应该支付.
三、如果A公司真的要解体的话,A公司是否有应该支付我遣散费?对于我还有在试用期的员工遣散费如何的来计算?
四、现在A公司的行为是不给我任何通知,没有提出要解体,也没有说如何的安排,我想是否有可能A公司会真的一直叫我等一直托哪一天关门大吉走人,我该怎么办?
谢谢劳烦帮助解答
RE:[原创] 求助遣散费问题!!! 急,谢谢!
试用期内随时可以解除合同,提前7天告知即可,不存在什么遣散费RE:[原创] 求助遣散费问题!!! 急,谢谢!
首先,我想明确一点,法律上是没有试用合同这一说的,只有在劳动合同里规定试用期,没有把试用期单拉出来签合同的,虽然很普遍,但这是不合法的。你跟公司签了三个月的“试用合同”,劳动部门则会认为你和公司实际就是签了三个月的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15天。第一个问题,公司有义务提前通知你,但天数我不确定,公司让你回家休息的11月份,最起码也要发个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薪酬,他们这样拖着,就是想让你主动离职,公司就不要承担什么赔偿责任了。用户“苹果AAA”于2005-12-16 14:10:49编辑过此帖。RE:[原创] 求助遣散费问题!!! 急,谢谢!
同意童生的说法。RE:[原创] 求助遣散费问题!!! 急,谢谢!
你好:1、试用期并不可以随意解除。
2、你签订的是三个月的试用期,因期限短,所以不存在试用期的说法。应该是为期三个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终止。
3、至于你说的,在家休息期间的工资,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工资支付,如果未约定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内平均工资或当地市平均工资支付(如何确定要看事实情况)。
4、遣散费其实就是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现在无法确定后面公司是如何操作的,所以无法确定。如果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的,那不存在经济补偿金的说法(具体参照当地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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