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xiaoqi 发表于 2016-3-10 09:56:56

面临这种员工应该怎么破?

公司准备关闭,有位员工为了多点赔偿找人去医院开了十级伤残的证明。证明是有医院盖章的,但是明显他人没有伤害。赔偿的时候是否可以由公司指定医院重新鉴定?

yangjieyu 发表于 2016-3-11 08:39:57

可以,如果仲裁公司提出异议,可以第三方医院重新鉴定

BlackWang 发表于 2016-3-11 14:35:32

当然可以。但是公司在这方面也要注意,将指定医院名录明确写入公司制度规范,并告知员工,今后就不会有这么扯皮的问题了

VivoLBJ 发表于 2016-3-11 16:21:34

公司关闭赔钱是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跟十级伤残有什么关系?

xiaoxiaoqi 发表于 2016-3-11 18:08:53

VivoLBJ 发表于 2016-3-11 16: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公司关闭赔钱是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跟十级伤残有什么关系?

伤残解除可以要求赔得更多点嘛

VivoLBJ 发表于 2016-3-13 08:50:50

xiaoxiaoqi 发表于 2016-3-11 18: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伤残解除可以要求赔得更多点嘛

伤残是是工伤吗?有评级吗,一般的解除跟伤残没什么关系吧,你这里说的他人没有伤害,说明不是工伤。也不是由公司指定,只要你们认为他的证明是假的,不用管这个证明,有争议到仲裁或法院的时候以证据提出异议,由双方协商的医院或者法院指定医院进行鉴定。

诚实007 发表于 2016-3-16 08:47:37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37条规定: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或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9条也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对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处以≤1000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如果索要金额大,就把这些话背一遍,去医院找开单的医生谈一下

诚实007 发表于 2016-3-16 08:55:40


把这些打印下来,问当事人或者开单医生他符合哪一项?然后就说出来的项目去三级甲等医院做复查

诚实007 发表于 2016-3-16 09:38:41

看看十级伤残的标准,想想都痛,看他是为了这点钱去故意搞残自己呢还是乖乖的把单子拿回去

不吃韭菜 发表于 2016-4-28 13:21:19

这东西应该是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出的才有效,医院开的,关咱啥事?不是工伤造成的,为毛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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