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跟周末对调,周末加班费怎么计
周三全市停电,为不影响生产,公司只能将该周三(正常工作日)与当个星期的周六(正常周末休息日)进行对调,周三放假,周六正常上班,并且也出了书面通知进行公示.计算当月工资时,周六工人的加班费按照150%,也就是平时正常加班进行计算.现在客户来审核,提出此操作不合法,周六加班费要按照200%计算.
请教各位,是否有相关政策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周休日和正常工作日对调的,周休日加班费需按照2倍计算.根据我个人的理解,既然是对调,就是对调一整天包括加班工时,而非只能对调正常工时.谢谢!
不是周六日加班费按200%计算,是加点加班按150%计算,休息日加班按200%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计算且不能调休。如加点加班或休息日加班,而公司已经安排调休的话,可以不支付加班费的。企业在合法的范围,工作时间每周40小时保证不少于1日的休息,是有权利调整休息日。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那么我们可以这样解读:
1、周六、周日可以按排调整休息;安排调休后不用支付加班工资。不安排调休的,按平时的2倍支付加班工资。
2、法定休假日不能安排调休,应当支付平时3倍的加班工资。 按照法律规定,客户讲的是对的,但是实际情况都是对等调休的,客户审核不符合,你忽悠回复客户就是了。 {:5_257:}{:5_257:}{:5_257:}{:5_257:}恩恩 学习 安排调休了,可以不支付加班费,综合工时制工作时间每周40小时保证不少于1日的休息,是有权利调整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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