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怀孕可以要求报销生育保险及休产假吗?
刚刚发生不久的事情,公司旗下一家百货公司化妆品专柜有个女营业员,今年24岁,已经在商场工作了4年了,算是老员工,但是未婚先孕,今年8月份怀孕,一直坚持上班到现在。刚刚突然找到人力资源部,咨询生育保险报销及休产假事宜。商场的人力资源部经理的答复是:未婚先孕,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也不可以享受产假及公司关于生育相关的任何福利,同时告知她,如果要强行休产假,公司也不算旷工,但是休产假期间不会支付任何工资、也不会为其购买社保。该员工不服,一大家子人到公司来闹并扬言告公司,理由是:公司在员工怀孕期间不给予生育保险待遇,及休产假期间不支付工资,想变相让其离职
这个案例的焦点:
1、未婚而育是否可以休产假?
2、未婚而育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未婚而育是否应享受公司关于生育的补贴待遇?
第一,未婚先孕,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不是企业说了算,应该由社保局说了算。人资奖励的做法太不专业了!!!!
第二,只要你企业足额缴纳生育保险金,至于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那是社保局的事情。如果你没有缴纳生育保险金,那就参照生育保险待遇进行处置,而不是简单了事。
第三,所谓产假,就需要给予产假工资,也是生育保险待遇之一。
核心问题,不要自己揽事,让他去找社保局。 shaobao0512 发表于 2016-12-15 14: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一,未婚先孕,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不是企业说了算,应该由社保局说了算。人资奖励的做法太不专业了 ...
说的在理。 shaobao0512 发表于 2016-12-15 14: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一,未婚先孕,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不是企业说了算,应该由社保局说了算。人资奖励的做法太不专业了 ...
感谢精彩分享哦 根据社保相关政策来~~ 根据社保相关政策来~~ 那当地的社保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呢 妇女生育休产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企业都应无条件地批准。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目的是为了能够保障产妇恢复身体健康,只要员工有生产的事实,就应享受产假。
但未婚先孕,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不应发给工资。若没有建立合法婚姻的前提下生育子女,是违反婚姻法的,不应受法律保护。 如果有生育证明呢? 看看大家的的解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