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f_hr 发表于 2006-1-5 17:41:00

[原创] 加班休假问题!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疑问:
如给了补偿,还需给假期吗?谢谢!

宇一子衿 发表于 2006-1-6 16:02:00

RE:[原创] 加班休假问题!

法定假期,是必须按照规定给予工资报酬的;休息日(不是指星期六、日)安排加班,可以调休,不能调休时才给予加班工资,能调休,企业有规定给予补偿的,应给予补偿;延长工作时间的,应给予加班工资。特别要说明的是,以上情况仅仅是针对采用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员工。

lyf_hr 发表于 2006-1-6 18:00:00

RE:[原创] 加班休假问题!

实际操作有点晕!

shuxiaojun 发表于 2006-1-9 09:25:00

RE:[原创] 加班休假问题!

那请事假有没有什么说法的呢?

lyf_hr 发表于 2006-1-10 18:59:00

RE:[原创] 加班休假问题!

什么是综合计算工时制?谢谢!

宇一子衿 发表于 2006-1-11 11:07:00

RE:[原创] 加班休假问题!

不好意思我搞错了,不是综合计算工时制,而是标准工时制,就是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的那种

宇一子衿 发表于 2006-1-11 11:22:00

RE:[原创] 加班休假问题!

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岗位,同时要报劳动主管部门审批。综合计算工时,主要是针对一些有周期性的岗位,比如铁路、邮运、水电、银行等行业的操作类岗位。它以周、月、季、年为统计周期,计算每天的平均工作时间,超出8小时部分,要给150%的工资,不超出就不用给加班工资,尽管可能某些天的工作时间远超过八小时,只要能保证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每周休息至少一天即可。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采用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工作形式和采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基本相同,但不存在支付加班费用的问题,像司机、高层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等一般采用不定时工作制。

lyf_hr 发表于 2006-1-12 12:27:00

RE:[原创] 加班休假问题!

就是排除非固定期限的那种吧!!

风一样的女子 发表于 2006-1-14 19:59:00

RE:[原创] 加班休假问题!

给了钱,应该不用给补休了

lyf_hr 发表于 2006-1-17 23:43:00

RE:[原创] 加班休假问题!

好象根据有假期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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