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岗位调动的案例探讨。
某员工2014年3月入职A公司,担任品保课长职务,2017年11月其上级领导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经人力资源部与该员工的上级领导及生产部经理沟通后,公司决定将该员工进行调岗,岗位调整为生产部“协助管理员”,薪资待遇不变,当时该员工本人表示同意,并且在岗位调动单上签字确认,并搬到生产部办公室工作。2017年12月,该员工以不接受公司岗位调整为由提出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讨论:如果该员工申请仲裁,仲裁员是否支持该员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各位大虾,来分享一下吧。 已经签字同意,并且在新岗位上班,这个仲裁会被支持吗?! 1、看公司制度是否有明确的规定;2、员工是否知晓;3、岗位调整是否征询本人意见(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岗位调动单上写明了调动的岗位和薪资这些内容,而且员工也签字了,拿不到补偿金的。 法律会支持企业经营自主权,即就是对员工的岗位调整权。企业在操作过程中关注以下几点即可:一,事实证明员工无法胜任原岗位;二,与员工进行过事实沟通且符合沟通程序,并做好书面记录;三,公司具备员工调岗制度,且员工学习并有记录。 仲裁只是调节,不太会完全支持员工建议的。支持多少,需要看员工提供证据的充足程度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健全程度了。仲裁基本是双方协调的过程。不必太担心。 都签字了,就是确认完毕。仲裁也不会支持。Ps:这是个日资企业啊?{:5_239:} 首先仲裁会让公司提交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明,证明无误,员工的薪资待遇没变,可以调岗,仲裁会驳回员工请求!
其次如果员工能胜任工作,即便签署了调岗协议,仲裁也会支持员工请求! 调岗单都签字了,哪来的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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