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一子衿 发表于 2018-4-10 19:59:41

本帖最后由 宇一子衿 于 2018-4-10 20:02 编辑

原本以为是个简单的问题,结果查询了诸多法律条款,竟然没有明确规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只是说社会保险应足额缴纳,未足额缴纳如何处理。至于什么是足额缴纳,没有明确规定。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倒是明确了工资总额,但是没有明确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如果是实发,就应该扣除个税,如果是应发就不应该扣除。不过以之前办理社保年审的经验是按照应发工资确定缴费基数的。

    至于说缺勤的扣不扣,不用质疑——扣。人家不上班你给人家发工资吗?不发工资(部分),自然核算缴费基数时没有这个时间段的工资了。

烟雨听雨轩 发表于 2018-4-11 16:19:14

根据粤府﹝2000﹞7号和粤地税发﹝2001﹞117号的规定:参保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应按其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的月平均数计算确定,缴费基数原则上一年不变。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收入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征;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征。

    企业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企业年金,其性质属于当月员工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因此,应并入当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社会保险费。

如此看来,缺勤和公积金和个税都是要扣除的,

hxf731 发表于 2018-4-11 16:45:55

1、如果你是按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保,那不用纠结扣不扣了
2、如果是按上年度全年应发平均工资上报社保基数,需要扣除员工未出勤的工资

YUKE 发表于 2018-5-10 14:10:08

不用扣除

psqzy 发表于 2018-5-18 14:53:43

不用扣除

xtcrystal 发表于 2018-7-3 13:32:11

最近事多没逛社区,没想到有这么多回复,感谢大家。工资总额构成上没有明确写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咨询了人社局,都是按应发工资申报缴费基数的,而且也不能扣缺勤和个税。假设这个认工资3500,缺勤2天,扣掉社保和公积金实发2500,他的社保基数应是3500.我之前提到的那个公式就是我们人社局提供给我的。目前已申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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