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微笑的鱼 发表于 2018-6-25 11:41:09

关于单位辞退员工问题请教

因单位裁人决定辞退司机A,但又不想支付赔偿金。A已工作满三年,首次谈话后A接受,同时交回了车辆钥匙等,但第二天又反悔,不同意离职,每天仍来打卡,打卡后无所事事到处乱逛,再次谈话后,仍然坚持不同意离职,企业认为A属于脱岗行为,且连续多日,严重违反了公司劳动纪律规定,是否可以辞退,且不用经济赔偿。
或者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可以让企业不担风险,又可以合理辞退他。请各位大神指点。

会微笑的鱼 发表于 2018-6-25 11:46:05

另外,因公司在全省都有分点,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工作地点为企业所在全部城市,这种情况如果跨地区调动是否可以

bevooc 发表于 2018-6-25 15:49:01

得依照事实依据,如果之前一直在A市工作,一般仲裁不会认同合同中这一条款。
HR部门的问题,首先如果想要强开此员工,必须找出相关证据说明违纪违规或者旷工,目前都没有。如果只是想劝退,必须劝完之后就让他填写离职申请。此外,如果员工不愿意配合填写离职申请,可以协商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在填写离职申请。如果还是不愿意,只能用最毒辣的一招,送到公司最偏远城市做培训,每次为期一个月,员工不到岗就视为旷工再进行强开、但是做培训的之前面谈必须滴水不漏不露痕迹。

baichuan 发表于 2018-7-11 14:54:15

公司做法很过分!
解除合同,大致归为三类:
1、协商解除,根据协议一致结果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公司辞退,违法或合法,前者两倍经济补偿金,后者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3、资源申请,不用给经济补偿金。
裁员和辞退是两个概念,这里需要纠正一下。裁员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程序来做,辞退的方式就很多。
员工同意了,当天为什么不办理离职手续?
所以,员工反悔,打卡必须做事,除非公司不安排工作给他做,这种情况下,公司辞退需要按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的行为公司何来认定为“脱岗”?又违反劳动合同法哪条规定?
同时弱弱的问一句,贵司的规章制度在制定程序、内容、公平性三个大环节是否做到了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和流程?如果没有经过这些流程,贵司即使有相关制度,也是废纸一张,不具有约束力的。
贵司在处理这个员工方面,有失公平,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必然的,因为这个员工已经咨询了法律人士,不会跳进贵司的挖的坑里面,建议还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yiyiaa55 发表于 2018-7-11 16:17:15

{:5_257:}不想赔偿辞退,作为人事来说,其实需要人事做比较多的工作。实在做的太过分了,员工会心寒的,对于企业文化建设有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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