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你的HR
发表于 2018-11-14 09:13:17
如果确实想走了,那就辞职书,是直接通知对方,而不是需要对方批准。一个月后,可以走人了。
ly166
发表于 2018-11-14 09:28:15
协商为主,好聚好散。如果想让你多留几天就好好商量,圈子很小。
法条大家都懂,但是真硬起来谁都讨不到好处。
明智乱步
发表于 2018-11-16 13:02:22
确实还是好聚好散比较好,讲明苦衷,毕竟强扭的瓜不甜,领导通常还是会理解,硬来双方都不是很好。
三藏大法师
发表于 2018-11-16 21:37:09
提前一个月下书面申请
国源
发表于 2018-11-17 11:39:40
{:5_257:} 学习观摩中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发表于 1970-1-1 0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