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转载] 纪晓岚的尖酸刻薄智慧
狗年大吉!RE:[转载] 纪晓岚的尖酸刻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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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年狗话题来源:深圳云子网www.yz-gy.com
狗年至,人和狗的关系话题,不能不又引起注意.
日常带狗字的话:狗急跳墙、鸡鸣狗盗、鸡犬不宁、狂犬吠日、猪狗不如、狗仗人势、狗血喷头、狗尾续貂、狗苟蝇营、犬马之老、犬牙交错、鸡犬不留、狼心狗肺、鸡零狗碎、狗眼看人低、鸡犬升天、丧家之狗、鸡犬不惊、见兔顾犬、、、、、、
据说畜牲之中,狗与人最密切。有研究指出,狗的祖先是狼。牠经常偷偷地走近原始人类群居的聚落找寻食物,被捕捉后经过长期的多世代的驯化,逐渐演变为今天的外型、性格和特长各有不同的多种多样的狗。只要到那些宠物店看看,大的、小的、长毛的、短毛的、鬈毛的、其貌凶恶的、样子善良的……任由选择。别的牲畜,除了猫的品类略可比拟之外,余都难以望其项背。
从一般的动物进而成为宠物,标志著人类生活水平 的提升。当生产能力落后,要填饱肚子不容易的时候,人们逮到飞禽走兽,首先是吃掉。一时吃不完,留下来养著,也为了下一顿还可以有吃的。然后发展为畜牧,目的仍是有较好的条件以供果腹。《孟子》所说「鸡? 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梁惠王上)正是这样的社会背景。春秋战国以还,狗是重要的肉食,和猪一样是农业社会的副产物,为人们普遍欢迎。「仗义每多屠狗辈」,荆轲、高渐离均其著者。元、明小说中,鲁智深、济癫和尚吃狗肉,对塑造艺术形象有突出的作用。直到现代,我国农村仍以狗肉为蛋白质的补充来源之一。笔者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和新界友人往来甚多,吃狗肉是受欢迎的社交活动。港英政府禁止宰狗而食,可是乡村居民可不管那么多。晚饭时有「穿山甲」(巡逻郊野村庄的警员小组)经过,会欣赏扑鼻而来的狗肉气味,说一声「好香」,彼此善意地会心一笑,而某些高级地方官员包括个别「鬼佬」,都是幸勿张扬的老饕。只要没有人把其人其事「告」上法庭,就可以当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没有资料显示西方(其实主要是欧美)古代是否曾经把狗列入食谱,未便妄议,但作为重要的家畜,狗在打猎、守门、陪伴主人等方面有突出的作用,却是中外相同的。不过这和今天所说的「宠物」是两回事。
宠物应该怎样界定,似乎没有成规,关键在于饲养者对牠采取什么态度,如何对待。而可以作为宠物的也不拘一格,历史上便颇多例子。如《左传》所载────
狄人伐卫。卫懿公好鹤,鹤有乘轩者。将战,国人受甲者皆曰:「使鹤,鹤富有禄位,余焉能战!」(闵公二年)
《史记》有优孟的故事,比较完整,可以一读────
楚庄王之时,有所爱马,衣以文绣,置之华屋之下,席以露床,啗以枣哺。马病肥死,使群臣丧之,欲以棺椁大夫礼葬之。左右争之,以为不可。王下令曰:「有敢以马谏者,罪至死。」(滑稽列传)
优孟入殿门而大哭,说以大夫之礼葬马,太薄,应该「以人君之礼葬之」,即────
臣请以雕玉为棺,文梓为椁……发甲卒为穿圹,老弱负土,齐赵陪位于前,韩魏翼卫其后,庙食太牢,奉以万户之邑。诸侯闻之,皆知大王贱人而贵焉也。(同前书) 结果是楚庄王接受了优孟的劝喻,知道事情严重,及时改正。
这两个事例都颇为夸大,却反映了当时对宠物之「宠」已经到达了什么地步。现在从报道所见,鸟兽虫鱼都有人爱之宠之,养宠物比养人更为花钱。不过主要受「宠」的恐怕还是猫和狗,两者相较狗又远多于猫。一般而言,猫的本领例如捉老鼠,狗也胜任,而狗的能耐,猫却望尘莫及。各种动物之中,狗和人的关系最为密切,是不争的事实。但正因此,狗类在人类心目中,可以有多种类型。
一是好朋友型,这是最正常的。在家中看守门户,外出时紧密追随,遇到侵犯时保护主人,日常生活中不忘摇头摆尾表示好意。大多数为人们饲养的狗应该如此。
二是品性不测型。大概狗像别的动物一样,会在某种情况下出现返祖现象。狗的祖先是狼,驯养过程中狼性应该基本消失,但也可能只是潜伏著、压抑著,不知道是什么条件诱导,会突然显现本性也即是兽性,于是把主人、朋友都当成敌人,进行攻击。最近外国、本港都有家犬伤人事件,有些还相当严重。而伤者在与爱犬玩得高兴时忽地被袭,无从防备,只有为之愕然,这样的狗,无疑是潜藏身边的定时炸弹,十分可怕。
三是纯奴才型。牠们完全奉行有奶便是娘的「原则」,即使有时表面上凶相毕露,可是任何人只要投出一块骨头,牠们立刻服服贴贴,化为绕指柔,任由指挥,要吠要咬,悉随尊便。
和狗打交道的人,切勿忘记牠性格的多样性,不可为一时的现象所欺骗,失去应有的戒心。反正要紧记,牠是狗,不是人。而本来是人,一旦习染了狗的生活和心态,也许就此沉沦下去,回不过头来。
清人程麟的笔记小说《此中人语》有《疯僧》一则,记苏州人陈某,寄寓申江(上海),为人刁诈,多作拐骗,殃及邻里。其后患病,延医罔效。当地有疯僧,行动怪异,似有奇术。陈某病后────
疯僧自至其门,谓能疗疾,即出一丸药授陈曰:「此丸服后,自能见效。遂去。陈视丸大如弹,黑色,姑服之。逾一刻,口中奇渴,饮冷水立尽一桶,家人皆称奇异。忽见陈头数摇变为犬,见人辄咬,见粪即食。家人无奈,寻疯僧已不知所在。喧扰数昼夜,复变庐山面目。然自是稻黍稷麦皆不欲食,见秽物即食之。有问其异者。陈曰并无他,惟自服丸变相后,如别具肝肠,所有酒饭并不合意。见粪则芬芳可爱,虽知为秽物,而情不自禁,故食之也。
因为有儆世意味,所以抄了下来,与读者共赏。而由此想到,某些「派」的人士,对经济建设人民生活毫无兴趣,只要「反对」便觉得「芬芳可爱」,虽秽物亦觉芬芳可爱,甘之如饴。请他们一读《疯僧》,也许很有好处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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