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邮件给表,抄送人事经理和财务经理,并且在邮件正文中说明,工资表经领导审阅同意后才能核发。
这个问题不难啊! yaoming3 发表于 2019-1-2 14: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还不简单
发邮件给表,抄送人事经理和财务经理,并且在邮件正文中说明,工资表经领导审阅同意后 ...
工资都是老板签字了就给到财务核发去了,老板和财务经理都不用邮件。因为家族企业的原因,有很多工作上都不是很规范。好在现在公司已经外聘了专业的会计来处理财务上的事情了,就是想要做规范了。
上次财务经理找到小张问,为什么不做了,小张说不专业怕做了出问题。然后财务经理直接说,是公司老总安排的,你要有意见找老大说去。 当时后悔怎么没有录音,我想着有这样的录音应该也可以的吧! 您觉得呢。 ly166 发表于 2018-12-26 09: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般来说都是高层责任,底下执行层责任就算有也是很轻的。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到时候说明。 ...
上次本来可以录音的,忘记录了!!! 之后再找机会看看,谢谢你的回复。 税务追责主要是法人和财会主管,做表格的人没有责任,因为发钱与报税不是你能够决定及操作的。 个人的意见是,这种情况很多,没必要考虑太多,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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