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大神,工伤后工作调动到集团另外一个子公司
本帖最后由 romyyi 于 2019-4-16 12:29 编辑遇到这种情况,2018年7月和集团下属子公司A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2018年8月发生工伤,2019年1月因为工作调动到集团下属的另外一个子公司B,和B签订新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同时社保由A转到了B。2019年2月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9级,A和B属于同一个法定代表人,但是是两个子公司,现在准备向A公司申请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被人力告知,我属于工作调动,不属于合同解除,不能赔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但是我自己的理解是和A的劳动关系解除了,才重新签的B的合同,也转移了社保关系。(但是A公司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求助大神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你们人事说的对,这个关键点在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条件,法律法规上面写的很清楚。另外,法律咨询的话,请前往员工关系的版块哦 挣银子挣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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