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U 发表于 2020-12-2 11:16:04

16天未在微信群签到被解雇,员工获赔4.9万

员工连续16天未在微信群签到被辞退近日,新疆某公司一员工就因为这小小的动作与公司产生了重大纠纷,还引发网络热议。        事情是这样的。2014年4月,赵某开始从事销售工作,工作时间灵活,工资按照销量提成。2018年5月10日,公司在微信群发布APP签到的新方法。但从6月24日开始,赵某连续16天未签到。7月1日,公司以赵某,旷工违反公司考勤制度为由予以开除。随后,赵某提出仲裁申请。2019年9月16日,仲裁委会作出裁决,公司向赵某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25119元。明明是员工上班未打卡,怎么就成了公司要赔偿?公司一口咬定赵某16天未签到,认定员工的行为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提起撤销上诉。并提供了培训会议签到表,证明公司对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培训学习;以及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在工作群中公告新考勤签到形式。但是,这些证据没用。
赵某从事销售岗位,工作时间灵活,就算没有打卡,只要证明自己确实是在工作就可以了,不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事态此时已经很清楚,毕竟销售这个职业和其他工作不太一样。销售是一个有巨大压力的职业,他们的工资往往与业绩直接挂钩。很多销售不出单或者业绩不完成就扣绩效奖金等等。这种工作性质决定了,销售要与各行各业打交道。 想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这怎么可能呢?紧接着,因公司无理由辞退,赵某把公司告上了法庭。最终,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赵某支付经济补偿金49340余元。这个金额差不多赔了一审裁决的两倍。对此,有网友说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也有网友表示,这些形式主义的东西真的很讨厌。但也有网友说这名员工本人或多或少也有点问题,基本的规章制度也还是要遵守的吧!       有相关律师指出:涉及员工自身重大利益的规章制度,最好是有书面签字确认知会的。表面看似是员工“不对在先”,但因为公司的管理制度不合理,处理办法不妥当,最后还是不得不“认输”。这种因公司不合理规定引发的劳动纠纷比比皆是,近期发生的一件类似案件,更让人印象深刻。
唯品会员工收8杯咖啡、两盒口罩遭解雇一场因咖啡、口罩而引起长达一年之久的员工纠纷案件,近日终于有了结果。8杯星巴克,两盒口罩,这两件再寻常不过的产品,价格仅仅百元而已。那么,为何唯品会会因为这两样东西被判赔偿18万元?     事情始于2019年10月,唯品会的一名员工喝了供应商送的8杯星巴克咖啡,私下向供应商购买两盒口罩。还将本人的内购账号外借,用于购买内部高折扣商品。唯品会认为,该员工已经触犯了公司“红线”。收受不正当利益、利用职务之便或者公司资源谋私利。因此,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合法,重点则是,公司无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因为8杯咖啡、2盒口罩就想免费炒了员工鱿鱼?收的礼品并不算贵重,借个账号买个东西,金额合计不到8000块,对公司利益远没到损害的程度。按照这样的话,看着不重要的员工,找个借口都能被炒鱿鱼了吧。而后员工和公司诉讼到法院,经判决,唯品会需向员工支付赔偿金18万元。公司该举动,同样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唯品会不服上诉,结果,自然是败了,打工人扳回一局。案件公布判决结果后,引发广大网友热议,员工“收礼”和“出卖公司利益为己谋利”等行为成为议论重点。有网友对此调侃:一共收了8杯咖啡,2包口罩,就上升到滥用职权了,那些真正滥用职权的人反而不会收到这种指责吧。       据该员工表示,自己仅接受过一次星巴克咖啡,共3杯,总价112元,而且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根据唯品会员工守则来看,员工仅需在礼品价格超过200元时上报并交予公司。几杯咖啡这样额度非常小的人情往来,大家作为一个一般理性人都能判断。由此看来,公司变相解雇,那么该怼回去就要怼回去。所谓“职场红线”也就是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员工与企业共同奋斗,本就是一种契约关系,在这种关系下,员工理应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但在企业要求员工的同时,也要考虑实际情况、以及员工所处的环境,也应该有更多的沟通和情理。
公司的奇葩规定,打工人别"惯"着有句实话,员工每天为了生活拼命工作,除了家里最熟悉的地方就是公司了。我们在公司里上班肯定要遵循公司规定,有些是能够理解的规定,有些就让人难以接受了。这个仅喝了几杯咖啡看来是好员工,正常公司都愿意雇用的。但是唯品会,这次名声算是栽了,炒人不想花钱,往往最后弄得很难堪……其实,公司大可以选择一种让所有人适得其所的方法。比如可以内部警告,在员工第一次“违规”的时候,给与正式的书面警告,提醒员工并意识到自身的行为。这样既处理了事件,又保证员工积极性。还曾有前唯品会员工表示,唯品会规章里面有连续两个月绩效倒数就辞退。这种行为有没有违法?高院专门有说明,末位淘汰是非法的。如果该员工所言属实,这种企业真的不能惯着。公司还有哪些奇葩规定,哪些“规矩”让你忍不住想吐槽? 同事的前公司就是如此。因为业务常常会在自己的公众号发些自己公司的宣传内容,发就发吧,还必须规定,自己公司所有员工也必须转载。更甚者,还得进行检查,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部分,如果严重的直接被开除。正向的无所谓,但一个月要发多次和自己圈子人无关的信息,无形中让同事感觉私人空间被侵犯,心中烦闷不已。那么,面对企业制定的种种奇葩规定,员工就只有忍受这一条路可走吗?答案是——当然不是!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没有转发朋友圈就要辞退和扣钱,是肯定不可以的。公司可以依据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处罚或开除员工。反之,对于奇葩规定,员工可以举报。所以,如果你们公司有奇葩规定,那么一定要保留证据拿起法律武器积极应对,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
写在最后每场游戏也都有规则,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都会以公司的发展为最终目标,但一个前提必须得有,那就是人事制度不违反常理。其次,除了公司以外,也要有第三方对公司制定的人事制度做合理性审查。否则公司制定人事制度说打哈气就开除,员工打了哈气,公司进行指正,指正后员工又打哈气,那么公司就有权开除员工?公司的奇葩规定引发的劳动纠纷并不少见,所有偶然总有必然。应对这类事件,除了开除员工,也有非常多更好的解决方案,人性的公司应该有更好的处理方式。最后,这也提醒了我们,不能公司随意制定一个违反常理的制度,自己触犯了就坐以待毙。都在职场混口饭吃,行事不当应付出相应的代价,谁也不能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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