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请教劳动合同
1.合同到期后,至今一年,单位未与劳动者再续签,后辞退劳动者,虽未续签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吗,需要以什么为标准?2.单位从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双方出现纠纷后,以什么为标准来解决,从为劳动者,在没有合约的情况下,又怎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教各位大虾罗!
RE:[原创] 请教劳动合同
怎么没有一个前辈肯赐教哦我也想求教
RE:[原创] 请教劳动合同
第一个问题: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三)
十、关于应订未订劳动合同情形下终止劳动关系后的补偿问题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用人单位依据《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关系,应按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间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劳动者符合《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个问题问得比较笼统,我也只能笼统地说。
不签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平时注意保护自己,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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