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online 发表于 2006-4-3 12:21:00

[原创] 人力成本--不为人知的HR常识(我的所见所闻)

我曾经一个月拜访42家企业HR,当我和他们谈到人力成本的时候,90%的HR都不懂,他们说这不关他们的事,郁闷死我了。。如果换了谈的是你,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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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外资、国有和民营企业在工资总额的成本列支上执行不同政策。外资企业执行的是工资自主决定政策,即工资总额可以按企业董事会决定全部在所得税前列支成本,即工资总额列进成本不受限制;
国有企业多数执行“工效挂钩”政策,即工资和效益进行挂钩,在确定了上一年的工资和效益基数后,当年工资列支成本除上一年的基数外,新增部分要由效益增长情况决定,即工资总额列进成本受一定限制;
“集体企业和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大多执行的是‘计税工资’政策,目前一律按人均每月960元允许税前列支成本。” 这种政策下,企业不能自主决定列进成本的工资总额。企业若要超过规定的960元额度,均要在企业的所得税税后利润中列支。

现有上海的企业浦西为33%,浦东为15%的标准缴纳工资所得税。做为一个HR,是不是应该在做方案时要考虑这些呢。

1、如何让企业降低工资总额,回避这些工资所得税?
2、如何让员工的薪资个调税扣的更少,如何让福利更好?
3、如何可以减免1.6%的残保基金?
4、如何将薪资与社保基数结合?


也许我见的HR是见错人了,,,估计大部份都是新人,,但是他们的态度...

第一家公司是个生化公司。。人事经理是从深圳调过来的,湖南人,一看就知道是个学历不高的。。没的谈

第二家公司是个研发公司。。有钱,百分之九十的员工是硕士以上,,那个HR小姑娘,她说,,我只对招聘感兴趣,,其他不要和我讲

第三家公司是个软件公司。。税收大户。。上海人全交镇保,外地人交综保,汗,钻政策比我钻的还好,,但是说到工资所得税,还是得去问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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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周五和几个税务专管员朋友吃饭。某专管员说:A公司老总找我了,,准备给员工发100万奖金,头疼呀,要准备160万,问我有什么办法。。

呵呵,我在旁边偷笑了,好一笔大单子呀。从我的职业感觉上,这老板还是很懂法的嘛,100万奖金不说个调税的问题,按照实发工资缴纳43.5的四金加1.6%的残保金,再加上浦东企业15%的企业工资所得税,是要这笔钱的。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我来做了,,,100万就发100万,不要多出钱了。

另外一家房产公司,,今年工资总额申请了384万,,去年实际发放536万工资,,按照闵行企业33%的企业所得税,,得交55万的税。这家公司的老总我是认识的,,,我就帮他出了一个方案,,帮他省掉30万,,因为他是闵行纳税大户,全免的话不好交差。

最后我终于明白了,谈这些还是找老板财务还是人事。。但是我学人力资源的,做人力资源服务的,,,我怎么也不明白谈这些事情要跳过HR,或者他们都不需要懂!!这是合格的HR吗?(我不是说的你,,别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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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长招聘和政策的小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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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online 发表于 2006-4-3 12:52:00

RE:[原创] 人力成本--不为人知的HR常识(我的所见所闻)

再讲一个企业的故事(那个企业看到别骂我,呵呵)

老板是计算机专业自己出来成立公司,对员工很好,但是他怕麻烦,没有给员工交金,但是每个月给了一笔钱给员工自己交保险,可惜的是没有留下文字依据。

有个员工老油条了,,老板警告他再这样下去就辞退他了,结果他联合几个人一起去劳动仲裁,要求补交保险。老板吐血,,,说非要打到法院去,懂的人都知道,这肯定是企业输的。

我得到这个信息的时候,,仲载预备庭和正式庭都开好了。本来这官司能帮企业赢的。可惜呀。。。

按照正常的用工程序,,员工必须提供劳动手册退工单社保转移单给公司才能办理录用交金。问题就在于这个个人没办法提供这个,哈。

所以,吃透法规还是对企业HR有帮助的。帮企业举证写答辨状也是很有意思的,,可惜的就不能赚大钱养家糊口。只能做为一种兴趣罢了。

hronline 发表于 2006-4-3 13:02:00

RE:[原创] 人力成本--不为人知的HR常识(我的所见所闻)

关于劳动合同的故事

现在企业对于人才的渴望度,老板往往认为这个人不错就要HR把合同签掉,怕人跑了。。可是这当中会出什么问题就不知道了。

1、合同什么时候签

某家银行通过人事外包的手续招聘员工,那个公司想也没想就给员工签了合同,,但是录用手续没办,第二天员工上班去了,,一个柜台小姐看到头顶的照明坏了,她站在上面拨弄,新员工看到了,主动的走过来要求帮忙,,天有不测风云,,椅子一弯,摔成残疾。

不用想也知道这就是工伤了,,合同已签,上班了,,用工手续没办。费用40万,最后银行和人事外包公司一家赔了20万。


另外一家公司也是一样道理,用了一个大学生,本来想着试用期之后再签合同的,结果上班第四天出车祸死了。。这个赔偿,,我不好意思问那个企业的HR了。

社保、工伤、合同、用工这里面的关系,还是多懂一点的好,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HR要帮企业避风险防小人的,但不是真的和企业一起去害员工的。

monica0614 发表于 2006-4-3 14:53:00

RE:[原创] 人力成本--不为人知的HR常识(我的所见所闻)

2楼的不论劳动合同怎么签,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该算工伤的就得算工伤呀。

mniwcl 发表于 2006-4-4 11:13:00

RE:[原创] 人力成本--不为人知的HR常识(我的所见所闻)

愿闻其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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