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ingfish 发表于 2006-5-18 12:30:00

[转载] 刚过试用期就被解除合同,怎么算补偿?

我们公司有个职员的试用期是5月5日到期,由于五一节放假,对他的试用期评估延迟到了5月12日,结果他的试用期没通过,于是5月12日是他的最后工作日。他要求我们给1个月的经济补偿和提前30天通知的工资,一共2个月的工资,合理吗?

无尾猴 发表于 2006-5-19 14:03:00

RE:[转载] 刚过试用期就被解除合同,怎么算补偿?

我认为应该给予补偿,因为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应该在试用期内做出员工是否符合录用的决定,既然HR已经知道五一长假期间自己不可能办公,为什么不能在节前做出是否符合录用的决定,非要推到节后,而刚好有超出了该员工的试用期间。导致补偿的后果,应该由用人单位负责。

xiao8826xian 发表于 2006-5-29 09:25:00

RE:[转载] 刚过试用期就被解除合同,怎么算补偿?

这样的员工也太不厚道了,一般都是企业占有优势地位,没想到还有这么牛比的员工。试用不合格出于不合格给他一个月的工资做补偿是有必要的。但是提前30天则完全没有依据,他是试用期吗?不可能在试用了一半时间就能确定他能不能合格,那还要试用期做什么。不给,坚决不给。他愿意去仲裁那就去吧,没关系的。与老板讲明问题,估计他也不会认为去法院是丢人的事情的。

dhj234 发表于 2006-5-29 14:06:00

RE:[转载] 刚过试用期就被解除合同,怎么算补偿?

呵呵,应该给这位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员工是否厚道暂且说,不过一般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是有明文规定的,建议楼主自己看一看你们怎么规定的!一般都是规定试用期不合格的员工,公司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当然不需要提前一个月)!不过这种发生在“五一”顺延的情况,你们公司应该有相应规定,如果没有的话,应该给一个月的补贴和“五一”之后的一周的工资!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我们公司有明文规定,你自己看看你们公司的规定吧,没有就以实际情况判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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