噜啦啦——岛岛 发表于 2006-5-31 10:47:00

[原创] 培训管理制度

我把我们的培训管理制度上传,请大家批评指正
培训管理规定
一、        为了提升在职人员素质、技能、改善工作态度,从而使其符合组织发展和职务要求,
建立公司和受训者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二、本规定适用于各种形式的在职培训及学历教育。
三、公司的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各部门在规定的职责范围
内,分别负责相关的培训工作。
四、培训包括:新员工入岗培训、学徒培训、在职培训及其他职业培训。
1、新员工入岗培训:所有新员工入岗均接受入岗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发展历程、企业文化、各项规章制度及产品知识等。
2、学徒培训:采用“入职引导人”制,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的,由入职引导人作为师傅,通过一定时期的实际工作劳动,使新员工掌握工作操作技能。
3、在职培训:对员工工作所需要的知识技能中的欠缺部分予以补充或在原基础上提高,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管理水平、更新员工的知识体系,及为了使员工了解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的制度政策、市场状况,通过培训使员工熟悉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4、其他培训:针对以上没有涵盖的培训,包括学历教育等。
五、根据培训对象层次,在职培训分为初级、中级、高级职业培训。初级培训为基层管理人员或普通员工的职业培训;中级培训为中层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高级培训为高层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
六、培训渠道包括公司内部组织培训、聘请专业培训机构或专家教授培训、派遣到其他企业或单位培训、外出参训。
七、培训方式包括脱产、半脱产、在职三种。
八、培训协议
1、        除聘请专业培训机构或专家教授培训以外的培训都要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2、        培训费由培训单位统一收取的费用、培训期间受训者的工资、住宿、交通等项组成。
九、除新员工入岗培训及外聘人员到公司内部组织的培训外,劳动合同的顺延标准。
1、        专业培训机构,合同顺延标准:
(1)培训费用在2000元以内,则在培训期结束之日起在公司服务满12个月;
(2)培训费用在5000元以内,则在培训期结束之日起在公司服务满24个月;
(3)培训费用在10000元以内,则在培训期结束之日起在公司服务满36个月;
(4)培训费用在20000元以内,则在培训期结束之日起在公司服务满60个月;
(5)培训费用超过20000元以上,服务期限则需要双方协商后确定。
2、        派遣到其他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及委托大专院校培养,劳动合同顺延标准(一年内):
(1)培训30天以内(含30天),原劳动合同顺延一年;
(2)培训60天以内(含60天),原劳动合同顺延两年;
(3)培训120天以内(含120天),原劳动合同顺延三年;
(4)培训180天以内(含180天),原劳动合同顺延四年;
(5)培训180天以上的,原劳动合同顺延五年。
十、员工在培训结束后未按照约定完成服务期限(包括员工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而被公司辞退的),或在培训期间辞职的,须赔偿的部分培训费用。培训费用在5000元以内的,其计算方式为:培训费用/承诺服务期限×未满服务期限=赔偿费用;培训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的,其计算方式为培训费用/承诺服务期限×未满服务期限×2=赔偿费用。
十一、培训考核
1、        员工在培训期间不得无故终止培训,培训结束后需要把所学的知识与相关人员进行分
享,学以致用。
2、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对员工进行不同形式的培训,员工不得故意规避。但针对外出培
训员工有权选择自己所需要的培训。
3、        员工达不到培训要求的,培训单位收取的费用由本人自理。
4、员工培训经历作为一些特殊岗位上岗和晋升资格的重要依据。
十二、培训经费
1、        公司按年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下一年度的培训经费,暂定为年度销售额的0.25%。
2、        培训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培训器具、材料、改善培训条件、支付培训费用等,专款专用
不得挪作他用。
十三、解释权归本公司人力资源部。
十四、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用户“噜啦啦——岛岛”于2006-5-31 10:53:09编辑过此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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