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过这些手段规避女员工三期保护,合法吗?
公司对于员工的三期保护意见都非常大的,所以很多公司都会用以下方法来规避,大家来讨论一下是否可行?我们该如何保障自身的利益1、公司以业务发展为由,调整你到市外或省外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以迫使你自动辞职。
2、公司以你身体不适为由,调整你的岗位,从而大幅降低你的工资,通常是调整到公司最低的工资岗位。
3、公司有良心一点的,给你一两个月的补偿,让你自己辞职,签份协议,从此一切与公司无关。
4、以你能力不能胜任为由,提供绩效考核依据,合性合理地终止你的合同。
以上公司的做法,无非想使你自已申请辞职,因为现时的法律上只规定员工怀孕后不得由公司解除合同,没有规定员工不能申请辞职终止合同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公司就会用以上手段让你自己走人,公司的这些做法会否违法?请大家来讨论一下当你遇到这些情况时,该怎样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
RE:公司通过这些手段规避女员工三期保护,合法吗?
就在那里耗着,不走人。RE:公司通过这些手段规避女员工三期保护,合法吗?
持公司调整岗位的文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去反映。只要能证明调整岗位与员工怀孕的直接的关系,劳动监察部门应该会介入调查的。作为用人单位,这种做法,是让其他在职员工很心寒的,也不利于现有团队的凝聚力。另一方面,并非女职员怀孕了,就一定会对现本职工作有很大的影响,所谓的“公司损失”的来源是产期的工资发放,这一点,只要公司按用工要求给女职工构买生育保险,是可以规避的。
RE:公司通过这些手段规避女员工三期保护,合法吗?
有些方法还是合法的RE:公司通过这些手段规避女员工三期保护,合法吗?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公司通过这些手段规避女员工三期保护,合法吗
以上条件你都可不接受,打起官司来肯定是企业被动,你主动。特别是第3你完全可以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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