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求助各位大虾:这样不算违约吗?
我一朋友,最近跟公司有点纠纷。事情是这样的。
2006年1月,他应聘去一家公司任高管。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到后,公司没有说他不合格,所以续约一年。
但突然,就在续约后十天后,他突然接到公司正式文件,免去他的职位。人力资源部找他谈话说是他考核不合格。
他没有来得及反应,就被公司要求回家等待另行安排。
但还是很突然,才两三天后,调令发到他手上,调他到集团下属一子公司任普通管理人员。
接到调令后,他回了函。根据双方合同,工作调动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所以回函上他提出三点:1是他不接受此次调动,2是提醒公司任何调动,请事前与他协商一下。3是强调了双方在面试时协商的工资不得变动。
公司一直没有回复,但半个月后,公司给了他正式解除合同的函,称他旷工数日。
我朋友准备去进行劳动仲裁,请大虾们提些建议!用户“中007”于2006-6-13 8:55:42编辑过此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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