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同志 发表于 2006-6-12 12:13:00

[原创] 社保补缴问题

案例是这样子的,单位没有给员工足额缴纳社保,也就是存在基数的问题,如果员工要求补缴的话,请问他可不可以要求得到公司应负担的部分,因为员工已经在新的用人单位参保了,不知道劳动部分是如何操作的,相关的法律依据在哪里?作为员工来讲,他如果主张它的社保权利.

shaojie 发表于 2006-6-14 16:16:00

RE:[原创] 社保补缴问题

基数每年是固定的,如果你是年中工资增多了,那么基数是不能变的,还是以你之前的工资算。法律规定社保是不能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只能缴到社保部门。不知道你是让公司补哪段时间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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