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0499 发表于 2006-6-17 12:48:00

[原创] 这样的劳动合同该不该签?

公司最近要求全部人员都要签劳动合同,以前都签过,走走形式而已,大家都心知肚明,签了也就签了.可这一次不同的是附了一份"保密协议书",是关于商业秘密保密事项的,包括商品产供销,客户名单,财务,人事资料,图纸,技术数据..等等,要求保密的内容,而且还规定了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用人单位就职,最后违约责任中却只规定了个人违反后公司可以除名,上诉法院等处罚,但是并没有约定公司该付给劳动者多少的保密津贴,提都没有提!公司动员大家的时候说:让员工知道有这么一项关于技术保密的约定事项就可以了,其实公司不会提出诉讼,虽然这样说,可是这样明显很不平等的协议,能签吗?再问一下,明显不平等的协议书签了,它有没有法律效力?

鹤冲居士 发表于 2006-6-19 01:26:00

RE:[原创] 这样的劳动合同该不该签?

保守企业秘密是员工的一项义务,形成一个制度下发也可以,未必另签一份合同吧。要签可以作为劳动用工合同的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无心快语 发表于 2006-6-21 15:28:00

RE:[原创] 这样的劳动合同该不该签?

保密津贴这个东西是很有猫腻的,很多公司在员工入职时就告知你的工资里面包含了多少保密津贴,至于是不是有这个津贴你也是不知所然.签就签吧,至于有没有法律效力,到时候真的到了法庭上就知道了,反正尽量不违反里面的条款就是了。至于竞业避止这个问题,很多专家给予了迎面痛击,不过好像还没有起到什么效果,很多单位照做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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