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心伊娜 发表于 2006-6-21 10:30:00

[原创] 这样是否算是拖欠工资,应不应该得到补偿金

在劳动合同中注明每月8日前支付工资,但公司已经将近一年没有在每月8日前付给工资。而是在每月月底时才支付工资的,请问这样是否算是拖欠工资?应该不应该给予补偿金?谢谢

山中 发表于 2006-6-21 17:23:00

算,可根据劳动法要求补偿,25%的补偿金

寻觅人 发表于 2006-6-29 16:32:00

RE:算

能说具体一点吗,我们公司也有这样的现象

boomba 发表于 2006-6-30 10:07:00

RE:[原创] 这样是否算是拖欠工资,应不应该得到补偿金

应该不算,劳动法规定是企业超过一个月,并无正当理由发放员工工资的,才算拖欠工资,有的企业可能并不是故意拖欠,不存在主观意识,而是由于现今不到帐,无法按时发放,但不是不发放,所以员工并没有理由要求企业赔偿,反过来,如果因为这点而与企业对立,企业也会考虑你的忠诚度,除非企业表现得太过分你不想干了,或者确实因为手头紧,无法正常生活,否则在不影响你的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建议不要提出这样疑问,如实在想知道,可以与工资发放部门协调询问,提出正当理由,我想一般公司都会维护员工正常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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