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公司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工资能否只写当地的最低工
我新到一公司就职,入职前公司负责人告诉我: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3600元/月,转正后4000元/月。但进公司后HR给我的合同上面写的工资只是广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684元/月,补充合同里也没有提到工资构成和总额,说是实际发工资的时候会按约定的发。请问:这样合理吗?这样的合同我能签吗?万一以后公司要解雇员工,我们应该怎么合法保护自己的权益?RE:请教各位:公司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工资能否只写当地的
我以前的公司也是这样做的不过,同时会发一份<录用通知书>,其中很清楚的写了薪资,并且此书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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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做太什么了吧.真正有争议那不是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RE:请教各位:公司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工资能否只写当地的
建议调查一下老员工的情况,如果真能如HR所言,“实际发工资的时候会按约定的发”,也可以接受的。因为,如果万一有什么纠纷发生,法律规定及法律实践还是有利于我们得:企业会被要求以劳动者每月所领取的实际平均工资为基础来承担其他相关的法律责任。而且,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如果正式出台后的相关实际条文与草案上的条款基本相同的话--据权威估计,这几条不会有本质的变动),对您而言会更加有利:当需要离职时,可以以此为理由随时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并要求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方便又有赚头。可以考虑一下哦!--当然,也要了解一下这家公司其他方面的管理状况,以便综合判断它值不值得自己为他效力。一家之言,仅供参考。正确与否,请自主判断。用户“namoemituofo”于2006-7-8 13:05:38编辑过此帖。
RE:请教各位:公司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工资能否只写当地的
如果《劳动合同法》出台后该公司仍然如此,请告知我,我马上组织一批人努力入职该公司,然后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与其交涉,必定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用户“namoemituofo”于2006-7-8 13:04:53编辑过此帖。RE:请教各位:公司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工资能否只写当地的
RE:请教各位:公司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工资能否只写当地的
是这样的
劳动合同可以仅写不低于最低标准,如果公司有经过一定程序制定的薪酬制度,且有详细计算办法,这是没问题的。RE:请教各位:公司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工资能否只写当地的
这种问题并不少见啊RE:请教各位:公司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工资能否只写当地的
公司可能只是为了规避一些风险或费用.对劳动者而言,只要看公司的规模和内部管理就行了.应该问题不大.再举个例子,如果你进来时合同约定是4000元.那么以后你的工资调整为8000元了.那么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付吗?现在的企业也是通过各种手段规避税务或风险.对劳动者的损害应该很小.个人见解,我也遇到过,除保险缴得少了点,对其他的没什么影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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