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efour74 发表于 2006-7-13 16:56:00

RE:[转载] 续签劳动合同问题

一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单位应该出具一份书面的通知,向你表明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期限过了而单位一直没有出具这份通知,可以视为单位已经同意你续签劳动合同。只有你写了续签申请单位才考虑续签的做法是不对的。只要你表示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单位必须得和你续签。

如果你不想和单位续签劳动合同,你可以提出不续签。如果暂时找不到单位接收档案,单位会把你的档案及时转到人才或什么地方,相关的街道办事处或劳动部门就会为你办理的失业保险(前提是你的单位办理了这项业务)。如果因为单位转移档案延误导致你的失业保险不能及时从劳动部门领取,这块损失由单位负责。

lovejjn2005 发表于 2006-7-13 21:48:00

RE:[转载] 续签劳动合同问题

kanyunfei 发表于 2006-7-25 09:32:00

RE:[转载] 续签劳动合同问题

都说清楚了
我觉得你合同到期后不提续签的事儿,
到时候直接走人就行了----如果不想再干的话.
老板事不会开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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