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我公司原植物租摆供应商合作已两年.价格也相对比较优惠 此公司做事很农民,总是不能理解我公司要求的东西,答应的事情总是一拖再拖 事件:今年上月提出加价. 我公司没有答应.原因是宁愿找家贵点但质素好点的供应商,与原供应商合作实在太辛苦了. 与其谈好解除合约后,确定原前台两棵大树我公司买下. 但,原供应商撤场时,他们老板没到场,其工人我司买下的两棵(其实没付钱,本想月结一起付)也一并拉走了.我司也没人在. 致电与原供应商老板沟通,答应第二天拉回.结果催了半个月,依然说不是这忙就那忙... 结果:我老大说不拿那树回来就算了,上月租摆款也不付. 各位前辈对这有什么看法? 这样拒付,是否合理?是否合法? |